经调查,汕尾市红海湾合港公益事业促进会等15个社会组织未按规定向登记管理机关报送2019年度工作报告、未参加登记管理机关组织的年度检查,根据《社会组织信用信息管理办法》的规定,我局于2021年1月11日通过邮寄的方式,向汕尾市红海湾合港公益事业促进会等15个社会组织送达列入活动异常名录事先>告知书,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未向我局提出书面陈述申辩意见及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现依据《社会组织信息信息管理办法》第十一条第一项的规定,决定将下列社会组织列入社会组织活动异常名录。
汕尾市红海湾合港公益事业促进会
汕尾市政和社会工作服务中心
汕尾市红色文化协会
汕尾市荔枝协会
汕尾市网球协会
汕尾市东江纵队粤赣湘边纵队老战士联谊会
汕尾市档案学会
汕尾市美术家协会
汕尾市会计学会
汕尾市民营企业文化协会
汕尾市汽车维修行业协会
汕尾市楹联学会
汕尾市咏春拳协会
汕尾市建设工程造价学会
汕尾市人民对外友好协会
汕尾市民政局
2021年2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