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东省财政厅 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税务局 广东省民政厅关于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确认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粤财税函〔2021〕1号)有关要求,经联合确认,现对2020年度符合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社会组织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1年4月20日至4月26日,公示期内,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向市财政局、市税务局、市民政局反馈,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真实姓名、联系方式和反映事项证明材料等;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单位真实名称(加盖公章)、联系人、联系方式和反映事项证明材料等。
(联系电话:市财政局3341990,市税务局3209968,市民政局3370843)
汕尾市民政局
2021年4月20日
汕尾市2020年度符合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社会组织名单
汕尾市慈善会
海丰县慈善会
陆河县慈善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