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汕尾市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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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进一步打击整治非法社会组织线索举报的通告
  • 2021-04-25 10:29
  • 来源: 本网
  • 发布机构:汕尾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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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铲除非法社会组织滋生土壤,净化社会组织生态空间,我市正开展进一步打击整治非法社会组织专项行动。现将非法社会组织的界定和投诉举报的方式公告如下:

  一、非法社会组织的界定

  非法社会组织是指未经民政部门登记,擅自以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基金会名义开展活动的组织,以及被撤销登记或吊销登记证书后继续以社会组织名义活动的组织,包括筹备成立期间开展筹备以外活动的组织。

  二、重点打击整治六类非法社会组织

  一是利用国家战略名义,在经济、文化、慈善等领域活动的非法社会组织;二是冠以“中国”、“中华国家”、“全国”等字样,或打着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的下属机构等名义,进行骗钱敛财等活动的非法社会组织;三是与合法登记的社会组织勾连开展活动、鱼目混珠的非法社会组织;四是借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活动开展评选评奖活动的非法社会组织;五是开展伪健康类、伪国学类和神秘主义类活动,以及假借宗教旗号活动的非法社会组织;六是其他可能危害国家安全或危害人民群众人身财产安全的非法社会组织。

  三、合法社会组织查询方式

  判断一个社会组织是否合法,可登录中国社会组织政务服务平台(http://www.chinanpo.gov.cn)或中国社会组织动态微信公众号,通过社会组织名称查询该组织身份的真实性、合法性。

  四、投诉举报方式

  广大市民和社会各界如发现非法社会组织活动线索,可通过电话或邮箱向属地民政部门举报。投诉举报内容应包括:非法社会组织的名称、活动地点、开展非法活动的具体事实、证据或相关线索等。投诉举报提倡实名,民政部门依法保护投诉举报人合法权益,对投诉举报人的相关信息严格保密。

  汕尾市民政局:0660-3370843

  城区民政局:0660-3399382

  海丰县民政局:0660-6602689

  陆丰市民政局:0660-8933628

  陆河县民政局:0660-5662301

  红海湾经济开发区社会事务局:0660-3438248

  华侨管理区社会事务局:0660-8252616

  举报邮箱:swmjzz@sina.com 

  汕尾市民政局

  2021年4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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