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部门基本情况
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和省有关财政、税收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组织起草财政、税收、政府采购、国有资产管理、资产评估、财务会计、政府债务管理等方面的地方性文件。
(二)拟订财政中长期发展规划,参与分析预测宏观经济形势,提出运用财税政策实施宏观调控、综合平衡社会财力和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及主体功能区规划的建议,执行中央与地方、国家与企业的分配政策。
(三)承担市级各项财政收支管理的责任。负责编制年度市级预决算草案并组织执行;受市人民政府委托,向市人民代表大会报告市级和全市预算及其执行情况,向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报告决算;制定行政事业单位开支标准、定额,审核批复市级部门(单位)的年度预决算,完善转移支付制度。
(四)制定全市财政和预算收入计划,管理和监督各项财政收入,负责组织耕地占用税、契税的征收和管理。
(五)负责市级非税收入及各项政府性基金管理。拟订彩票管理制度,监管彩票市场,按规定管理彩票资金;管理政府债务、政府主权外债业务,防范财政风险;管理财政票据,管理财政预算内行政机构、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的非贸易外汇,参与监管住房保障和住房公积金。
(六)组织制定本市国库管理制度、国库集中收付制度及财政总预算会计核算制度,负责市级财政资金调度和财政总预算会计工作,制定政府采购制度并监督管理,监管市级行政事业单位会计核算工作。
(七)负责制定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制度。负责本级行政事业单位和行政单位未脱钩经济实体、事业单位创办的具有法人资格的企业等国有资产监管;组织拟订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制度,负责市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编制、执行和监督,负责市属金融企业国有资产管理;组织开展企业、行政事业单位等会计决算报表及公共资源统计分析评价工作。
(八)负责各项市级财政专项资金的安排和监督管理,拟订重要物资储备的财政制度,编制市级社会保障预决算草案并组织执行,管理市级财政社会保障支出,监管社会保障资金,拟订社会保障资金财务制度、基本建设财务制度、企业财务制度和农村财务制度。
(九)参与财政性资金项目安排总量研究,组织调度财政性基本建设资金,参与审核财政性资金投资项目工程概算,承担财政性资金投资项目工程预算、结算和竣工财务决算审核工作,对财政性资金建设项目实施财务监管,负责制定代建项目财务管理制度,参与工程造价管理,负责农业综合开发管理工作。
(十)监督检查财税等方面法律法规和政策的执行情况,检查、处理、反映财政收支管理中的重大问题,提出加强财政管理建议,承担财政支出绩效管理工作。
(十一)管理全市会计工作,依法指导和监督注册会计师和会计师事务所的业务,指导和管理社会审计工作,依法监管外国及港澳台地区会计师事务所在本市境内的有关业务。
(十二)配合上级管理部门依法监督、管理资产评估行业,办理监管范围内涉及国有产权权益的资产评估项目备案和核准。
(十三)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对市属单位委派财务总监的管理规章、制度和办法;负责向市属资产经营公司、授权经营的集团公司、财政拨款的基本建设重点项目和重点行政事业性单位委派财务总监的工作。
(十四)制定财政教育规划;组织财政人员培训;负责财政宣传和信息工作。
(十五)承办市人民政府和省财政厅交办的其他事项。
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市财政局设18个内设机构。
人员编制情况。
截至2014年底,编制合计87名(其中行政编制62名,工勤编制9名,事业编制16名),退休人员22人。
二、收入决算说明
2014年总收入1,755.59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684.98万元,其他收入70.61万元。
三、支出决算说明
2014年总支出1,761.5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365.08万元,项目支出396.47万元。
四、“三公经费”支出说明
2014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共166.81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15.07 万元,主要包括:
(1)报废0辆,更新购置0辆,购置支出0万元;
(2)公务车保有量22辆,全年运行维护费支出115.07万元。
3.公务接待费支出51.74 万元,主要用于日常公务接待,共200批次,210人次。
五、“三公”经费增减变化原因说明
本年“三公”经费支出166.81万元,比上年下降31.61万元。其中:公务用车22辆,未购置公务用车,发生运行维护费用115.07 万元,比上年下降8.93万元;全年公务接待费用51.74 万元,比上年下降22.68万元。费用下降的主要原因是按照有关规定节约开支,进一步控制公务用车费用,严格按照标准公务接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