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于新修订的《预算法》从2015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我市2015年预算编制将出现新的变化:一是非税收入(教育收费除外)全部纳入一般公共预算管理;二是11项属于提供基本公共服务的政府性基金纳入一般公共预算管理;三是上级各项专项转移支付收入纳入一般公共预算收入范畴。
根据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和《汕尾市市级部门预算编制办法》的有关规定,结合省部门预算编制精神,2015年度市级部门预算编制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以及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进一步解放思想,主动作为,攻坚克难,积极培育和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推进产业转型升级;加大民生投入,切实解决底线民生、基本民生和热点民生问题,提高基本公共服务水平;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厉行节约,压缩一般性支出,切实保障市委市政府制定的各项重点支出;继续深化预算改革,全面推进预算公开,进一步增强预算编制的公开透明;强化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严格控制和化解地方政府性债务风险;充分发挥财政职能,为促进汕尾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提供坚强财力保障。现就2015年市级部门预算编制情况说明如下:
一、2015年财政收支预算编制的原则
(一)稳妥性原则。预算编制要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和国家其他法律、法规的要求,坚持实事求是、积极稳妥的原则;既要保持适当的增长速度,又要合理把握财政收入质量;支出预算编制要坚持量入为出、量力而行,统筹安排支出,确保收支平衡。
(二)重点性原则。预算资金的安排,在保障基本支出的基础上,项目支出按照轻重缓急合理安排,集中财力办大事,确保市委、市政府重点工作和战略决策的落实,充分发挥财政在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中的作用,支持推进产业结构升级、调整需求结构和建设现代产业体系。
(三)民生优先原则。加快推进以改善民生为重点的社会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切实加大教育、社保、卫生、医疗、“三农”等社会事业领域投入,集中财力推进免费义务教育、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最低生活保障、残疾人事业和医疗救助等惠民措施的实施,进一步提高基本公共服务水平。
(四)监督制衡原则。进一步夯实信息公开基础,积极稳妥推进预决算及“三公”经费信息公开,进一步细化专项资金公开内容,提高资金管理透明度;主动接受人大、审计部门对财政预决算和财政支出的监督检查,充分发挥预算实时在线监督作用,增强对部门预算和国库集中支付监督的时效性,严格控制超预算支出,规范专项资金分配程序。
(五)厉行节约和严控债务原则。全面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严格控制一般性支出尤其是“三公”经费和会议经费;进一步增强债务风险防范意识,严格控制新增债务,严禁违规举借地方政府性债务,加大偿债力度,把债务控制在自身财力承受范围之内。
二、2015年部门预算基本情况
2015年市级所有预算单位共有197个,全面列入部门预算编制范围,其中一级预算单位101个,二级预算单位96个。2015年市级财政供养人员6726(按编制内实际到位人数计算),比上年6589人增加137人(其中在职人员比上年增加97人;离退休人员比上年增加40人)。
三、2015年部门预算收入情况
2015年市级部门预算收入拟安排164876万元,比2014年160703万元增加4173万元,增长2.6%。分别是:
(一)2014年市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90264万元,完成年度预算任务69.92%,比上年完成数下降18.89%;2015年市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按增长10.5%的目标,拟安排99742万元,加上税收返还6867万元,省转移支付补助13937万元,固定补助261万元,县区上解收入788万元,列入2015年度预算安排的预算稳定调节基金2000万元,省提前下达的专项转移支付补助资金9631万元,调入资金29700万元;减专项上解省支出464万元,减援疆援藏专项上解省支出245万元,减出口退税超基数地方负担部分上解支出2000万元,减补助支出1031万元(其中城区体制补助531万元、红海湾财政困难专项转移支付补助500万元),预计市级可支配财力159186万元,比上年预算数142576万元增加16610万元, 增长11.65%。
(二)根据新《预算法》的规定,非税收入(教育收费除外)全部纳入一般公共预算管理。因此,2015年市级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只有教育收费收入,拟安排5690万元,比上年18127万元减小12437万元,减少68.61%。
四、2015年部门预算支出情况
按照量入为出的原则,2015年市级部门预算支出计划相应安排164876万元,比2014年160703万元增长2.6%。分别是:
(一)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方面
2015年拟安排支出159186万元,比上年预算数142576万元增加16610万元,增长11.65%。主要增支项目如下:
1、人员工资福利支出部分。
(1)人员工资支出拟安排38715万元,比上年41011万元减支2296万元(主要是比去年少列提高岗位津贴4500万元,增人增资预计增加1000万元,预列车改补贴3个月1000万元);
(2)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经费拟安排9500万元,比上年增支1000万元(预计离退休人员增加150人);
(3)住房公积金拟安排3700万元,与上年持平;
(4)行政事业单位医疗费及抚恤费拟安排2550万元,与上年持平;
2、日常公用经费支出部分。
公务费拟安排4677万元,比上年减少4万元;
3、专项经费支出部分。
(1)单位正常工作经费15327万元,比上年增支654万元;
(2)列收列支的非税收入及11项基金纳入一般公共预算安排支出15951万元,比上年增支12909万元。增加主要项目是市交警上解省牌证费和各项设备购置维护经费7000万元,多媒体电教平台建设经费1500万元,教育创强奖励经费600万元,市电视台各项支出700万元,市报社各项支出550万元,市交通执法局执法经费支出400万元,人防坑道指挥所建设等经费400万元,市渔政支队渔业执法等经费315万元,水资源费管理支出270万元,市人社局招考等经费190万元,环境监测各项费用支出160万元,园林绿化配套费支出150万元,城市管理执法费用支出120万元,公安执法办案费用支出106万元等;
(3)列收列支的省提前下达专项转移支付补助资金9631万元,主要项目是:交通“六费”返还性支出6524万元,中型灌区节水配套改造项目补助资金1080万元,农垦企业职工养老保险纳入地方统筹基金收支缺口补助资金644万元,免费教育经费补助资金360万元,公共租赁住房奖补资金249万元,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专项资金237万元,普通高校国家奖助学金176万元,流浪乞讨人员救助补助资金120万元,军队移交政府的离退休人员安置补助资金120万元;
(4)政府公共支出59135万元,比上年减少5282万元,主要增减项目如下:
2015年新增项目合计4986万元,主要是:①重大项目前期费用1500万元;②市区景观林改造工程建设资金1000万元;③促进产业发展专项资金1000万元;④价格调节基金补贴支出500万元;⑤村级干部温暖工程资金147万元;⑥创建文明城市工作经费100万元;⑦安全生产指挥中心建设经费100万元。
2015年继续安排但比上年增加支出项目合计2085万元,主要是:①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市级配套资金比上年增加507万元;②市区污水管网建设贷款还本付息资金比上年增加297万元;③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配套资金比上年增加200万元;④农村基层组织经费保障市级配套资金比上年增加198万元;⑤市区免费教育经费补助比上年增加120万元;⑥市级社保基金征收经费比上年增加100万元;⑦残疾人生活津贴及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比上年增加100万元;⑧政府网上办事大厅信息平台建设经费比上年增加100万元。
2015年调整及不再安排的支出项目合计5697万元,主要是:①调整到政府性基金安排的项目资金3200万元。其中城市维护费(含环卫购买服务经费、垃圾无害化处理费用)2200万元,农村低收入困难住房改造市级补助资金700万元,消防特勤中队建设经费300万元;②不再继续安排的项目资金2497万元。其中政府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平台建设经费500万元,县区考核资金450万元,市体育中心建设经费400万元,保障性住房建设资金300万元,市人民医院基建贷款贴息资金200万元,市民俗文化馆建设经费200万元,市级农愽会经费100万元,市区盐务局退休干部生活补贴100万元。
2015年继续安排但比上年减少支出项目合计6656万元,主要是:①税务部门征收经费和奖金比上年减少4000万元;②排污费支出比上年减少390万元;③预备费比上年减少464万元;④市直单位修缮及配套设施经费比上年减少140万元;⑤应急平台建设经费比上年减少100万元;⑥农村已离岗接生员和赤脚医生生活困难补助资金比上年减少100万元;⑦扶贫专项经费比上年减少100万元;⑧春节慰问困难群体及补助基层经费比上年减少100万元。
(二)纳入财政专户管理支出方面
2015年市级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支出拟安排5690万元,属教育部门收费收入安排的支出。主要支出项目如下:
1、在职人员工资福利支出部分(属政府给编制但经费自筹的单位人员)拟安排支出1190万元,主要是教育部门绩效工资补充支出和自筹编制人员的工资支出。
2、公用经费支出部分。拟安排支出545万元,主要是教育部门高中以上院校公务费支出。
3、纳入财政专户管理专项经费支出。根据各部门收入计划,对其支出要求进行初步核算,编制有关的项目支出计划,共安排支出3955万元。
五、2015年部门预算编制的主要特点
(一)加强一般公共预算统筹力度,确保收支平衡。面对财政收支压力加大等矛盾,强化一般公共预算统筹力度,从政府性基金结余、国有资本经营收入和预算稳定调节基金调入资金31700万元(其中从政府性基金结余调入资金2800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入调入资金1700万元,在2014年清理结余结转资金后形成的预算稳定调节基金中调入2000万元),弥补支出安排缺口。
(二)加快推进以改善民生为重点的社会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建设。进一步调整优化公共财政预算支出结构,提高社会保障、医疗卫生、教育和住房保障等社会公共需要和关系群众基本生活与社会稳定的民生支出的投入比重,保障社会公共需要。2015年民生支出共安排76298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47.93%,比上年增加5471万元,增长7.72%。其中教育支出比增5%、科学技术支出比增23.38%、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比增53.54%、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比增10.68%、农林水支出比增18.07%。
(三)继续加大对县(市、区)及乡镇转移支付补助力度。为扶持县域经济发展,提高镇(乡)财力保障水平。 2015年市级共安排对县区及乡镇财力补助26857万元,占市级可支配财力159186万元的16.87%,比上年24772万元增加2085万元,增长8.4%。主要是: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市级配套资金安排6300万元,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市级配套资金安排5000万元,城区农村和城镇免费义务教育经费补助安排1980万元,多媒体电教平台建设经费1500万元,农村基层组织经费保障市级配套资金安排1328万元,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市级配套资金安排1100万元。
(四)加强政府采购预算管理。部门预算支出中凡列入政府采购目录的项目,全部编制政府采购预算,确保年初政府采购预算真实完整。2015年共有个31项目列入预算,采购预算资金3292万元,其中预算内资金项目19个共2270万元,财政专户资金项目11个共922万元,政府性基金项目1个100万元。
(五)加强政府性债务管理,防范财政风险。截至2014年底,市级各项需政府直接归还债务70426万元。一是各项银行贷款债务本金26920万元,其中国家开发银行贷款6200万元(主要用于市区防洪工程、汕遮公路改建工程和市区金湖大道等七个项目建设);市中行贷款13000万元(主要用于市区海滨大道二期工程等“六路一河”项目建设);市建行贷款7720万元(主要用于金湖大道等市区道路建设);二是国债转贷资金15071万元(主要用于市区海滨大道等市政工程项目建设);二是地方政府债券28255万元(用于省道242线汕尾市区至火车站公路改造工程、市区厦深铁路站场及配套设施建设、市区污水管网建设等项目)。市级2015年约需还本付息10300万元,预算安排偿债准备金10515万元。
(六)厉行节约,严控“三公经费”。2015年市级“三公经费”预算数5465万元,比上年减少1532万元,减少22%。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预算数28万元,减少60%;公务用车购置预算数316万元,减少58%;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预算数3343万元,减少9%;公务接待费预算数1743万元,减少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