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尾市接待处2015年部门结算情况说明
一、单位基本职能
根据汕尾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印发〈汕尾市接待处机构编制方案〉的通知》,汕尾市接待处为市委办管理的行政类事业单位,正处级。主要职责为:
1、承担制定全市公务接待工作规定并组织实施。指导各县(市)区的接待服务工作。
2、承担市委、市人大、市政府、市政协、汕尾军分区等机关的公务接待任务。
3、承担市主要领导外出公务活动的联络服务工作。
4、参与组织市外来宾联络服务以及活动信息整理传递工作。
5、协助和指导市直单位对外交往、招商引资、开展科技文化交流以及其他公务接待活动。
6、承担全市接待系统及定点接待单位的业务指导工作。
7、协助和承担在我市召开的全国、全省以及全市性会议的接待服务工作。
8、承担市委、市政府和市委办公室、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交办的其他事项。
根据上述职责,市接待处内设办公室、接待科、管理科3个正科级机构。核定财政补助事业编制17名,其中处长1名,副处长2名,内设机构领导职数5名,其中科长3名,副科长2名。后勤服务人员编制3名,现实有在职人员17名,其中处长1名,副处长2名,后勤服务人员3名,退休人员5名。
二、部门基本情况
纳入2015年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参公管理事业单位1个,部门在职在编实有人数20人,其中,财政全供养17人,财政补助3人;退休人员5人。在编实有公务用车5部,接待用中巴车5部。
三、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汕尾市接待处2015年度决算总收入1259.61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235.59万元,占总收入98%,其他收入24.02万元,占总收入的2%。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汕尾市接待处2015年度决算总支出917.75万元,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901.7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19.32万元,占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24.3%,项目支出682.4万元,占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5.7%。由于我单位的主要工作职能是汕尾市公务接待工作,其公务接待费支出和车辆费用支出列为项目经费,因而项目经费占比较高。同时三公经费中的接待费和公务车运行费用支出比例远超正常公务费。
1、基本支出情况。2015年汕尾市接待处用于保障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219.32万元,其中工资等人员支出209.27万元,占基本支出总额的95.4%,办公经费、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10.05万元,占基本支出总额的4.6%。
2、项目支出情况。2015年用于完成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682.4万元,主要用于单位主要工作职能的公务接待支出和接待车辆费用,其中公务接待费用415.09万元,接待车辆费用40.15万元。
四、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费
汕尾市接待处2015年度没有发生公务用车购置,公务接待用小汽车5部、中巴车5部,全年车辆运行费用40.15万元。
五、三公经费增减变化原因说明
2015年汕尾市接待处”三公”经费455.24万元,其中公务接待批次551批,7919人次,全年公务接待费用415.09万元,比上年同期减少28%,主要减少原因一是2015年公务接待批次人数比2014年略有减少,接待费用得到有效的控制;二是全市大型活动比2014年略有减少。以上两项原因导致相关的公务接待费用下降。接待车辆费用40.15万元,与上年度基本持平。
附件:汕尾市接待处2015年部门决算信息及“三公”经费决算公开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