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汕尾市人民政府
2015年度汕尾市统计局部门决算
  • 2018-03-23 10:47
  • 来源: 汕尾市统计局
  • 发布机构:汕尾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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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第二部分 2015年度部门决算表

第三部分 2015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能。汕尾市统计局是市人民政府主管统计和国民经济核算工作的职能部门。其主要职责是:

  1、贯彻执行国家有关统计工作的方针政策、方法制度和法律法规;承担组织领导和协调全市统计工作,确保统计数据真实、准确、及时的责任;拟订和实施统计工作规章、规划和统计调查计划;指导和监督检查各县(市、区)、各部门的统计和国民经济核算工作;监督检查统计法律、法规和制度的实施;指导全市统计工作。

  2、组织实施国民经济核算体系和统计指标体系,执行国家统计标准和基本统计报表制度,核算全市及各县(市、区)生产总值,完成国家、省统计局下达的统计调查任务及市人民政府交办的统计调查任务。

  3、组织实施人口、经济、农业等重大的市情市力普查,组织、协调城市、企业、农村社会经济、各项典型和抽样调查;汇总、整理和提供有关市情市力方面的统计数据。

  4、组织实施农林牧渔业、工业、建筑业、批发和零售业、住宿和餐饮业、房地产业等统计调查,收集、汇总、整理和提供有关调查的统计数据,综合整理和提供旅游、对外经济、交通运输、邮电、教育、卫生、社会保障、公用事业等全市性基本统计数据。

  5、组织实施能源、投资、科技、人口、劳动力、社会发展基本情况等统计调查,收集、汇总、整理和提供有关调查的统计数据。

  6、组织各县(市、区)、各部门的经济、社会统计调查,统一核定、管理、公布全市性基本统计资料,定期发布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情况的统计信息,组织建立服务业统计信息共享和发布制度。

  7、对国民经济、社会发展等情况进行统计分析、统计预测和统计监督,向市委、市政府及有关部门提供统计信息和咨询建议。

  8、依法审批或者备案各县(市、区)、各部门统计调查项目,指导专业统计基础工作、统计基层业务基础建设,组织建立服务业统计信息管理制度,建立健全统计数据质量审核、监控和评估制度,开展对重要统计数据的审核、监控和评估。

9、指导全市统计专业技术队伍建设,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全市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组织统计从业资格认定工作。

  10、建立并管理全市统计信息化系统和统计数据库系统,指导各县(市、区)、各部门统计数据库和网络的基本标准和运行规则,指导全市统计信息化系统建设。

  11、管理直属调查机构,指导直属事业单位的工作;指导统计基层建设和统计基础工作规范化建设。

  12、承办市人民政府和国家、省统计局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本单位行政职能科(室)7个:办公室;综合核算科;政策法规科;工业能源统计科;农村和贸易统计科;人口社会科技统计科;投资统计科。还包含参照公务员管理的科级事业单位2个:社会经济调查队;统计普查中心从预算单位构成看,本单位部门决算包括本级决算,无下属单位决算。

三、部门人员构成。本单位编制人数35人,其中:行政编制17人,事业编制13人,后勤服务人员5人;年末在职人数34人,退休人员7人。

 

第二部分2015年度汕尾市统计局部门决算表

具体公开表样见附件:2015年汕尾市统计局部门决算报表

第三部分 2015年度汕尾市统计局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说明

2015年部门决算收入总额为558.30万元,比2014年决算数增加41.32万元,增长8.0%。主要原因是工资增长及项目资金增加。其他收入18.96万元;上年结转收入58.95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539.34万元,比上年增长7.7%(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539.34万元,比上年增长7.7%;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与上年持平;事业收入0万元,与上年持平长;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与上年持平;事业收入万元,与上年持平;经营收入0万元,与上年持平;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与上年持平;其他收入18.96万元,比上年增长15.6%

二、支出决算说明

2015年部门决算支出数为610.32万元(工资福利支出247.26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78.22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242.04万元;其他资本性支出13.90万元;对企事业单位的补贴0万元;债务利息支出0万元,其他支出0万元),比2014年决算数增加137.59万元,增长29.1%,主要原因是人员工资费用增加及农业普查项目等增加支出。

1.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526.81万元,比上年增长54.08%。其中:基本支出359.36万元,比上年增长12.6%;项目支出250.97万元,比上年增长63.3%

2.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0万元,与上年持平。其中:基本支出0万元,与上年持平;项目支出0万元,与上年持平。

3.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与上年持平。

4.经营支出0万元,与上年持平。

5.对附属单位等支出0万元,与上年持平。

三、一般公共决算 “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201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24.46万元,比2014年减少2.56万元,下降9.5%。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占0%,比2014年减少1.78万元,下降100%,主要原因是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厉行节约,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支出额度,坚持只减不增原则,本年度无发生因公出国(境)费用。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0万元,无购置公务用车辆,统计局单位公务用车保有量为2辆,主要用于主要用于第三次全国经济普查、1%人口变动调查以及统计业务工作开展基层工作调研,进行业务培训指导、实施统计监督执法检查等工作所需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3、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1.86万元,占“三公”经费的89.4%,比2014年减少0.73万元,下降3.2%,主要原因是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厉行节约,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支出额度,坚持只减不增原则,减少车辆费用支出。

4.公务接待费2.6万元,占“三公”经费的10.6%,与上年持平。本年度本单位共接待国外来访团组0个,来访外宾0人次;发生国内接待10批次,接待人数共130人。要包括第三次全国经济普查资料开发应用、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前期启动准备、1%人口变动调查等大型专项调查工作的相关接待;省统计局检查指导等接待。

 

四、机关运行经费决算情况说明

2015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33.88万元,包括:办公费10.95 万元,邮电费1.8万元,公务车运行维护费用15.20万元等费用。

五、采购决算情况说明

2015年度本单位无政府采购支出。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2015年度本单位固定资产年末数为196.70万元,其中通用资产172.61万元,占总资产的87.8%;专用资产0.18万元,占总资产的0.1%;家具、用具等资产28.07万元,占总资产的12.1%

七、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今年无开展此项工作。

  第四部分 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无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本年度从市级财政取得的财政拨款。

二、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各项收入。

三、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和经营结余。

四、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对非财政补助结余资金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减少单位按规定应缴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五、年末结转和结余资金: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六、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七、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的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八、上缴上级支出:指事业单位按照财政部门和主管部门的规定上缴上级单位的支出。

九、“三公”经费:指市本级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差旅费、会议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办公用房水电费、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等。在财政部有明确规定前,“机关运行经费”暂指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商品和服务支出”经费。非行政单位参照执行。

 附件:2015年汕尾市统计局部门决算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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