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第二部分 2015年度部门决算表
第三部分 2015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能
贯彻执行国家和省有关法律法规,承担财政性投资项目的可行性评估、论证的技术性、服务性工作;负责财政性投资项目的工程概算审核及预(结)算、决算审查工作;负责财政性投资项目招标标底审查和财务效益评估。
二、机构设置
无内设机构,汕尾市财政局投资评审中心部门预算包括:本级预算。
三、部门人员构成
在职实有人数8人,其中:在职5人,临工3人。退休人员1人。
第二部分2015年度汕尾市财政局投资评审中心部门决算表
具体公开表样见附件:决算公开表。
第三部分 2015年度汕尾市财政局投资评审中心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说明
2015年部门决算收入数为177.74万元,比2014年决算数增加45.22万元,增长34.01%。主要原因是增加调整工资标准及投资项目评审费及工程定额软件及升级等。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54.78万元,比上年增长23.8%(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54.78万元,比上年增长23.8%;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比上年增长(下降)0%);事业收入2.17万元,比上年增长10.75%;上级补助收入20.8万元,比上年增长173.68%;经营收入0万元,比上年增长(下降)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比上年增长(下降)0%;其他收入0万元,比上年增长0%。
二、支出决算说明
2015年部门决算支出数为161.15万元(工资福利支出29.37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4.93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32.78万元;其他资本性支出0万元;对企事业单位的补贴0万元;债务利息支出0万元,其他支出0万元),比2016年决算数增加27.67万元,增长20.72%,主要原因是增加调整工资标准及投资项目评审费及工程定额软件及升级等。
1.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38.18万元,比上年增长9.78%。其中:基本支出77.08万元,比上年减少12.61%;项目支出61.1万元,比上年增加62.28%。
2.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0万元,比上年增长(下降)0%。其中:基本支出0万元,比上年增长(下降)0%;项目支出0万元,比上年增长(下降)0%。今年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3.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比上年增长(下降)0X%。今年无上缴上级支出。
4.经营支出0万元,比上年增长(下降)0%。今年无经营支出。
5.对附属单位等支出0万元,比上年增长(下降)0%。今年无对附属单位等支出。
三、一般公共决算 “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201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4.63万元,比2015年减少0.4万元,下降7.95%。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占0%,比2014年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与上年持平,该年度无安排出国(境)费用。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0万元,占“三公”经费的0%,其中:购置公务用车0辆,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比2014年增加(减少)0元,增长(下降)0%。与上年持平,该年度无安排公务用车购置。汕尾市财政局投资评审中心公务用车保有量为2辆,主要用于公务。
3、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4万元,占“三公”经费的86.39%,比2014年减少0.39万元,下降8.88%,主要原因是节约开支。
4.公务接待费0.63万元,占“三公”经费的13.6%,比2014年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与上年持平,主要原因是按照规定,节约开支。汕尾市财政局投资评审中心单位共接待国外来访团组0个,来访外宾0人次;发生国内接待10次,接待人数共50人。主要包括投资项目评审专家等。
四、机关运行经费决算情况说明
2015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32.78万元,包括:办公费12.13 万元,印刷费0万元,水电费0.48 万元,邮电费1.81万元,物业管理费0万元,差旅费3.97万元,会议费0万元等费用。
五、政府采购决算情况说明
2015年度政府采购支出0万元,包括: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比2014年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该年度无安排政府采购。
六、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本部门资产合计99.85万元,其中,固定资产60.09万元,占60.18%,公务车两辆51.54万元,占51.61%。
七、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今年无开展此项工作。
第四部分 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无其他需要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本年度从市级财政取得的财政拨款。
二、上级补助收入:指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三、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四、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五、附属单位缴款:指事业单位附属独立核算单位按照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六、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各项收入。
七、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用事业基金弥补当年收支差额的数额。
八、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和经营结余。
九、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对非财政补助结余资金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减少单位按规定应缴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十、年末结转和结余资金: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十一、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二、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的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三、上缴上级支出:指事业单位按照财政部门和主管部门的规定上缴上级单位的支出。
十四、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五、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指事业单位用财政补助收入之外的收入对附属单位补助发生的支出。
十六、“三公”经费:指市本级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七、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差旅费、会议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办公用房水电费、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等。在财政部有明确规定前,“机关运行经费”暂指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商品和服务支出”经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