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第二部分 2015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表
第三部分 2015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能
汕尾市无线电管理办公室是负责全市无线电管理工作的部门,主要职能:
1.贯彻执行国家、省无线电管理机构的方针、政策、法规、规章,拟订本市无线电管理方面的制度、规定,拟制无线电频率规划、分配、使用方案
2.审查无线电台(站)的建设布局和台址,指配无线电台(站)频率和呼号,审批无线电台(站),核发电台执照。
3.依法实施无线电管制,协调处理全市行政区域内无线电管理方面的有关事宜。
4.负责无线电检测和无线电发射设备技术标准检测;负责无线电管理规费的计征、收缴工作;负责无线电发射设备的研制、生产、进口、销售管理;负责无线电监测、监督检查、违章处理和干扰查处。
5.指导县(市、区)无线电管理办公室及设台单位的无线电管理业务工作。
6.承办市政府和上级有关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属下汕尾无线电监测站主要职能:
1. 监测无线电台(站)是否按照规定程序和核定的项目工作:
2. 查找无线电干扰源和未经批准使用的无线电台(站);
3. 测定无线电设备的主要技术指标;
4. 检测工业、科学、医疗等非无线电设备无线电波辐射;
5. 国家无线电管理机构、地方无线电管理机构规定的其他职责。
二、部门机构设置
汕尾市无线电管理办公室为参照公务员管理事业单位,副处级,没有设置科室,属下单位汕尾无线电监测站。
从决算单位构成看,市无线电管理办公室部门决算包括:本级决算。
三、部门人员构成
汕尾市无线电管理办公室(含和属下1个单位),2015年编制11人,年末实有人数9人,其中:在职6人、退休人员1人。
第二部分2015年度汕尾市无线电管理办公室部门决算表
具体公开表见附件:汕尾市无线电管理办公室本级决算
第三部分 2015年度汕尾市无线电管理办公室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说明
汕尾市无线电管理办公室2015年部门决算收入数为495.40万元,比2014年决算数增加252.97万元,增长104.35%。主要原因:一是购置了无线电监测专业设备;二是增加工资。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70.76万元,比上年下降24.26%;政府性基金拨款424.64万元,比上年增长184.99;纳入财政专户零万元,其他资金零万元。
二、支出决算说明
汕尾市无线电管理办公室2015年部门决算支出数为495.40万元(工资福利支出50.20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67.00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0.57万元;其他资本性支出等支出267.63万元),比2014年决算数增加252.97万元,增长104.35%。主要原因:一是购置了无线电监测专业设备;二是增加工资。
1、一般公共预算拨款70.76万元,比上年下降24.26%,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4.28%。其中:基本支出70.76万元,比上年下降24.26%。
2、政府性基金拨款424.64万元,比上年增长184.99%;,占本年支出合计的85.72%。其中:项目支出424.64万元,比上年增长184.99%。
三、“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说明
汕尾市无线电管理办公室2015年度“三公经费“决算支出18.59万元,比2014年减少0.55万元,下降2.87%。说明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2015年决算0万元,与2014年持平。主要是今年未发生出国费用。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015年度决算支出17.36万元,占“三公”经费总额的93.38%,其中:公务车购置0万元,与2014年持平,主要是今年未发生公车购置;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7.36万元,比2014年减少0.28万元,下降1.46%,主要是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落实“厉行节约”各项措施。 单位公车保有量4辆,主要是专业用车和应急用车。
3、公务接待费2015年公务接待费决支出1.23万元,占“三公”经费总额的6.62%,与2014年持平,主要原因:1、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落实“厉行节约”各项措施。2、加强本单位经济活动全过程的合法性,合理性和有效性的监督。3、进一步完善财务管理制度,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支出。2015年共接待国内来访批次32个,共126人次。主要是上级开展调研工作和检查指导。接待国外来访批次0个,共0人次。
(二)机关运行经费决算情况说明
2015年度机关运行经费10.00万元,包括:办公费5.97万元、邮电费1.03万元,差旅费2.00万元,公务接待费1.00万元。
(三)政府采购决算情况说明
2015年度政府采购决算267.64万元,包括: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67.64万元,比2014年增加234.94万元,增长718.47%。
(四)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市无线电管理办建立了固定资产和低值易耗品账卡,做到账卡相符、账物相符。资产按历史成本核算,固定资产未提折旧,2015年市无线电管理办年初固定资产原值2607.41万元。其中:房屋372.57万元;小车173.84万元;通用设备716.28万元,专用设备:1343.71万元。全年,共新增固定资产32.7万元。
(五)预算绩效信息公开情况
(今年无开展此项工作)。
第四部分 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无其他需说明事项。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本年度从市级财政取得的财政拨款。
二、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三、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的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四、“三公”经费:指市本级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五、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差旅费、会议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办公用房水电费、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