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第二部分 2015年度部门决算表
第三部分 2015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 部门主要职能
汕尾市技工学校为副处级事业单位,隶属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主要职能是承担全日制中等职业技术教育和承担上级下达的各种职业技能培训任务。
二、 机构设置
下设办公室、总务处、教务处、学生处、招生办、保卫室、督导室。从预算单位构成看,汕尾市技工学校部门决算包括:本级决算
三、 部门人员构成
现有编制总数168名,实有教职工203人,其中在编教职员工142人,外聘人员61人。退休人员6人。在编人员及退休人员由财政差额供养。公务用车3辆,运行费用由本单位自负。
第二部分2015年度汕尾市技工学校部门决算表
具体公开表样见附件:决算公开表。
第三部分 2015年度汕尾市技工学校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说明
2015年部门决算收入数为5333.19万元,比2014年决算数增加2960.47万元,增长124.77%。主要原因是购买教学设备和调整工资增加部分。其中:财政拨款收入5149.14万元,比上年增长141.49%(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5149.14万元,比上年增长141.49%;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与上年持平;事业收入83.71万元,比上年下降50.01%;上级补助收入13.84万元,比上年下降76.43%;经营收入0万元,与上年持平;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与上年持平;其他收入86.5万元,比上年增长502.36%。
二、支出决算说明
2015年部门决算支出数为3429.39万元(工资福利支出1500.07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86.63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543.73万元;其他资本性支出1198.95万元;对企事业单位的补贴0万元;债务利息支出0万元,其他支出0万元),比2014年决算数增加844.79万元,增长32.68%,主要原因是调整工资增加部分、拔入设备专项资金未付转入结转。
1.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245.34万元,比上年增长38.45%。其中:基本支出1629.25万元,比上年增长4.68%;项目支出1616.09万元,比上年增长105.15%。
2.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0万元,与上年持平。其中:基本支出0万元,与上年持平;项目支出0万元,与上年持平。
3.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比上年下降100%。
4.经营支出0万元,与上年持平。
5.对附属单位等支出0万元,与上年持平。
三、一般公共决算 “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201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17.98万元,比2014年减少0.69万元,下降3.69%。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主要原因没有安排因公出国。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0万元,主要没有购置车辆。公车保有量3辆,主要用于下乡招生、日常工作公务用车、出差开会等。
3、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1.56万元,占“三公”经费的64.29%,比2014年减少0.11万元,下降0.94%,主要原因是出差次数减少、公务用车维护费减少。
4.公务接待费6.42万元,占“三公”经费的35.71%,比2014年减少0.58万元,下降8.28%,主要原因是严格控制接待次数及不必要的开支。汕尾市技工学校共接待国外来访团组0个,来访外宾0人次,没有外宾来访;发生国内接待86次,接待人数共805人。主要包括兄弟学习交流、联招生工作。
四、机关运行经费决算情况说明
2015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543.73万元(与部门决算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中“商品和服务支出”栏保持一致),包括:办公费18.83 万元,印刷费9.10万元,水电费45.87 万元,邮电费5.53万元,物业管理费60.5万元,差旅费8.77万元,会议费0.67万元等费用。
五、政府采购决算情况说明
2015年度政府采购支出116.47万元,包括: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16.47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比2014年减少177.47万元,下降60.37%,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有专项资金未付款项。
六、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2015年我单位资产总额为12205.71万元,其中:流动资产2717.66万元,占22.27%;固定资产9488.05万元,占77.73%。我单位固定资产合计9488.05万元,比2014年增加34.21万元,增加0.36%,其中房屋及构建物7688.01万元,占固定资产总额的81.03%,包含我单位拥有土地3块,面积为35,292平方米,价值207.57万元,均有土地使用证;通用设备717.95万元,占固定资产总额的7.56%;专用设备481.52万元,占固定资产总额的5.08%;文物和陈列品3.72万元,占固定资产总额的0.04%;图书档案122.76万元,占固定资产总额的1.29%;家具、用具、装具及动植物474.09,占固定资产总额的5.00%。
七、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今年无开展此项工作。
第四部分 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无其他说明事项。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本年度从市级财政取得的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如我校收取的中职学生学费、住宿费等。
三、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各项收入。如劳动力就业转移培训经费。
四、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和经营结余。
五、年末结转和结余资金: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六、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七、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的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如我校的退役士兵培训管理费。
八、“三公”经费:指市本级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九、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差旅费、会议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办公用房水电费、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等。在财政部有明确规定前,“机关运行经费”暂指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商品和服务支出”经费。非行政单位参照执行。
附件:技工学校2015年决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