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机构设置和职能
1.主要职能:1、贯彻执行国家、省和市有关质量技术监督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拟订并组织实施提高全市质量水平的发展战略及有关政策;2、负责产品质量宏观管理和诚信体系建设工作;3、制定现代质量监管体系规划并组织实施;4、依法监督管理认证认可工作;5、负责监督管理标准化工作;6、负责统一管理计量工作;7、负责综合管理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监督、风险防范和伤害监测工作,组织高耗能特种设备节能监管工作,对特种设备进口实施监督检查,依法承担特种设备安全事故调查工作;8、负责全市食品相关产品生产加工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工作;9、负责产品质量安全监督工作;10、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重大工程设备质量监理制度,组织重大产品质量事故调查,实施缺陷产品召回制度,监督管理产品防伪工作;依法查处产品质量违法行为,按分工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商品违法行为;组织协调开展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和有关专项打假工作,对重大案件进行督查督办;11、依法管理和指导全市质量技术监督业务工作,组织指导全市质监系统干部业务培训和素质教育相关工作,指导全市质监系统规范化建设和行政效能、政风行风建设,统筹全市质监系统信息化建设有关工作;12、承办市人民政府和上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2.机构情况:设办公室、政策法规科、质量发展与认证认可监管科、产品质量监管科(与食品相关产品监管科合署)、标准化科、计量科、锅炉压力容器安全监察科、特种机电设备安全监察科、行政审批科、汕尾市质量技术监督局稽查分局(汕尾市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商品违法行为办公室)、市纪委(市监察局)派驻市质监局纪检组(监察室)。
(二)人员构成情况
行政编制57名(含6名工勤人员),年末在编 51人,年末退休10人,临时聘用人员9人。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6年度收入合计930.74万元,与2015年度相比,收入总计减少245.14万元,下降20.85%。主要原因:财政拨款收入减少24.94%。其中:财政拨款收入806.46万元,占本年收入合计的86.65%;其他收入124.28万元,占本年收入合计的13.35%。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6年度支出合计1131.93万元。与2015年度相比,支出总计增加290.92万元,增长34.59%。主要原因:一是职工工资福利提高8.13%;二是商品和服务支出增加91.91%;三是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上升35.85%;四是其他资本性支出增加167.96%。其中:财政拨款支出873.73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77.19%。财政拨款支出中基本支出680.66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77.90%,基本支出用于:人员工资福利支出和行政办公费用、离退休人员工资等;项目支出193.07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22.10%,主要用于:一是稽查、特种设备人员行政执法;二是标准化管理;三是信息化建设;四是计量发展规划等。
四、“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说明
“三公”经费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汕尾市质量技术监督局部门2016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决算8.38万元,支出决算数比2015年减少23.13万元,下降73.41%。其中:
1.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决算6.17万元。本部门机关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5辆。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是指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公务用车租赁费、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占“三公”经费总额的73.63%,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6.17万元。2016年度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决算支出比2015年度减少21.33万元,下降77.56%。下降的主要原因是:公务用车改革。
2.公务接待费决算2.21万元,公务接待费是指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费用。主要用于召开会议、考察调研、学习交流、检查指导、请示汇报等公务活动中按规定接待发生的费用,包括交通、用餐、住宿等。占“三公”经费总额的26.37%。2016年共接待国内来访批次55个,共280人次。2016年度公务接待费决算支出比2015年度减少1.8万元,下降44.89%。
五、主要的民生项目和重点支出项目的绩效评价结果情况说明
(一)宏观质量管理能力增强,质量强市工作和打假工作有序推进。
1.质量强市建设力度逐步加大。一是全面提升质量强市战略地位;二是争取到上级部门的大力支持;三是努力构建全市共治局面。2.打假工作向纵深推进。一是工作重点不断突出;二是区域打假协作机制取得新突破;三是信息共享机制不断完善。积极联系市政法委等部门,推动市、县两级打假办开通了“两法衔接”信息共享平台,并与市92家成员单位进行信息对接,确保打假信息能快速共享,达到彻底、全面打假的效果。
我局在履行市打假办职责时,也注重自身系统的打假工作,全市质监系统全面深入开展“双打”、“质检利剑”行动,针对农资、建材、服装和家具等产品和加大特种设备安全执法检查力度,出动执法人员7885人次,检查企业861家,立案75件,罚没款99万多元。联合海丰县质监局集中销毁缴获的服装、鞋子、建材等一批假冒伪劣商品,货值约22万元。
(二)质量基础建设有新突破,促进产业转型升级能力提升
围绕我市的产业发展特点,大力推进标准、计量等质量基础建设,创新“汕尾标准”,努力推动“汕尾标准”上升为“广东标准”,大力发挥标准引领作用,全力推动我市产业转型升级和提质增效,服务地方和企业经济发展。
1.我市诞生首个省级技术标准化委员会。2.旅游标准化建设发展飞速。3.主导的《镀金属饰品》地方标准列入省地方标准体系。4.农业标准化示范项目建设数量创我市历年之最。 5.计量标准和保证能力建设显著加强。
(三)技术支撑建设有新发展,服务产业园区提质增效
围绕我市的产业园、专业镇、高新区、产业集群、产业聚集所在地的布局,紧密结合我市的产业发展趋势,在我市原有省质量监督服装产品检验站(汕尾)的基础上,继续推动三大省级产品检验站建设,助推液晶显示器、金银珠宝玉石、建筑板材等我市重点发展的产业创新发展。
1.公共检测服务平台基建有序推进。2.三个省级产品检验站建设速度加快。省质量监督金银珠宝玉石检验站(汕尾)完成了设备采购、人员培训、场地改造和资质认定,并通过省质监局的验收;省质量监督液晶显示产品检验站(汕尾)获省质监局批准筹建,现已完成能力建设和设备配置技术论证工作,并启动了设备采购工作,实验室检测场地也正在规划之中;省质量监督建筑板材检测站(汕尾)已向省质监局申报立项并获受理,取得了省质监局的筹建批复。
(四)质量安全监管不断加强,有力促进了社会稳定
我局强抓质量安全和特种设备监管工作,确保了全年没有发生负有直接监管责任的产品质量和特种设备安全事件,没有出现新的区域性产品质量问题,保障了人民群众的生命健康和财产安全,有力促进了社会稳定。
1.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加强。加强对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食品相关产品、3C认证等获证企业的证后监管。突出民生导向,对五金制品、鞋类、人造板、食品用塑料容器、一次性塑料餐具等产品开展质量监督抽查,抽查334家企业334个样品,发现不合格20批次,不合格产品发现率为5.81%,对于发现不合格的产品和企业依法进行处置。2.特种设备安全监管保持“零事故”。全市质监系统出动安全监察人员327人次,检查机电特种设备使用单位79家、施工单位10家、检查特种设备486台、排查安全隐患47项、发出指令书11份。针对其他地方电梯事件频发问题,在开展电梯常规检查的基础上,积极回应社会关注热点,以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为目的,对全市范围内在用的电梯进行专项检查,我局检查电梯使用单位76家、检查电梯204台、发现安全隐患34项,已全部落实整改到位,保障了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据统计,全市辖区内连续16年保持电梯安全“零事故”的良好态势。同时,推进电梯安全监管体制改革,提高电梯使用管理者的安全意识。全市电梯确权率和责任险投保率达到99.2%和97.6%,分别比全省平均水平高出7%和20%。3.自主研发项目达到国内先进水平。针对近年来其他地方电梯事件频发的问题,我局积极回应社会关注热点,以保障人民财产健康为目的,在广东省特种设备检测研究院汕尾检测院科研技术较为薄弱和科研人才较少的情况下,指导该院自主研发了“可分离式电梯限速器”,该发明是将一体式的电梯限速器的动作速度监测机构和动作执行机构进行分离,实现动作监测机构(部件)的互换,解决了在用电梯限速器的检验问题,提高了电梯使用的安全系数,进一步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该项目研究成果还获得授权实用新型专利和国家发明专利,并填补了国内可分离式电梯限速装置的空白,达到了国内先进水平。4.民生计量监督力度显著加强。计量器具强检数量显著增加,全市强检民用“三表”、医疗卫生等计量器具66997台(件),比去年增加约50%。对全市米、肉制品、水果加工品、茶叶、等定量包装商品生产企业进行了计量专项监督抽查,抽查36家企业定量包装商品71个批次,净含量合格54个批次,对不合格企业落实跟踪整改。出动人员32人次,对全市营业中3家机动车安检机构进行了4次监督检查,发出责令整改通知书1份,督促和引导安检机构开展整改自律,推动安检机构规范发展。
(五)政务整治不断深化,服务意识不断提升
以简化行政审批为总抓手,全面提示服务意识,大力推动政务整治,努力打造高效务实的政务环境。
1.行政审批项目全面优化。将所有行政审批事项统一划入新成立的行政审批科的职能,并派专人进驻市政务服务中心,推行“一门式”办理模式,积极简化办事流程,缩短审批时限。取消行政许可和公共服务各2项,规范公共服务2项,保留行政许可6大项22子项。与省质监局实现数据信息共享,实现100%业务均能在网上申办。自7月份进驻以来,共办理特种设备注册使用登记、操作人员证等行政审批项目1262件,没有发生拖延超时办理现象,实现办理时限与法定时限相比缩短50%以上,大大方便了企业和群众。2.重点项目“直通车”服务获好评。针对汕尾比亚迪汽车有限公司、华润电力(海丰)有限公司、红海湾发电有限公司、宝丽华陆丰发电有限公司等省、市重点项目,开通 “直通车”服务,主动到现场做好涉及质监职能的事项,取得了良好的效果,获得了企业的好评。3.落实检测费用免征和免费强检政策力度加大。严格落实《关于免征中央、省设立的涉及行政事业性收费省级收入的通知》要求,在2016年免征企业计量器具检定及产品质量检测费用268万,比去年增长24%;免征企业电梯、锅炉等特种设备检测费用678.9万元,比去年增长27%,切实减轻了企业的负担。为加强医疗卫生计量器具及市场衡器的规范管理工作,为群众营造良好的就医与市场贸易环境,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全市质监系统对全市100家集贸市场、87家基层医疗卫生单位的12103台(件)计量器具的进行免费强制检定工作,全市基层医疗机构及集贸市场的计量器具免费强制检定覆盖率达到90%以上,免收费达到132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