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机构设置和职能
汕尾市法学会是负责组织指导全市法学理论研究工作;参与法律、法规草拟工作;对立法、司法、执法等实践活动中心的重大问题提出咨询意见、建议和对策,参与法制宣传和法学教育;负责开展对外法学交流等活动的群体团体。本部门不包含下属单位。
(二)人员构成情况
2016年末人员编制人数5名,实有人数3名,其他人员5人。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6年度收入合计131.05万元,与2015年度相比,收入总计增加26.61万元,增长28.48%。主要原因:事业收入增加。其中:财政拨款收入61.83万元,占本年收入合计的47.18%;上级补助收入8.10万元,占本年收入合计的6.18%;事业收入61.12万元,占本年收入合计的46.64%;其他收入0万元,占本年收入合计的0%.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6年度支出合计108.74万元。与2015年度相比,支出总计增加11.21万元,增长11.49%。主要原因:宣传经费增加。其中:财政拨款支出61.83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56.86%。财政拨款支出中基本支出25.83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41.765%,基本支出用于:人员经费25.73万元、公用经费0.1万元;项目支出44.03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71.21%,主要用于:一是其他资本性支出2.29万元;二是商品和服务支出41.73万元。
四、“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说明
“三公”经费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汕尾市法学会2016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决算0.5万元,支出决算数比2015年减少0.76万元,下降(增长)60.32%。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决算0万元,因公出国(境)费是指单位工作人员和专家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占“三公”经费总额的0%,2016年度因公出国(境)费决算支出比2015年度减少(增加)0万元,下降(增长)0%。下降(增长)的主要原因是:没有因公出国。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决算0万元。本部门机关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是指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公务用车租赁费、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占“三公”经费总额的0%,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用于更新购置0辆公务用车,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2016年度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决算支出比2015年度减少0.78万元,下降100%。下降的主要原因是:公车改革。
3.公务接待费决算0.5万元,公务接待费是指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费用。主要用于召开会议、考察调研、学习交流、检查指导、请示汇报等公务活动中按规定接待发生的费用,包括交通、用餐、住宿等。占“三公”经费总额的100%。2016年共接待国内来访批次10个,共50人次。2016年度公务接待费决算支出比2015年度增加0.02万元,增长4%。增长的主要原因是:来访人员增加。
五、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6年度以实际完成政府采购合同为准支出的政府采购金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六、主要的民生项目和重点支出项目的绩效评价结果情况说明
(一)组织指导全市法学理论研究;参与法律、法规草拟工作。
(二)开展法律咨询,法制宣传和多学科、多层次、宽领域的法学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