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部门基本情况
㈠部门机构设置和职能
汕尾市港务管理局是正处级公益一类参公事业单位,负责履行汕尾市区港口行政管理职能。内设“五科一室”,为办公室、纪检监察科、综合科、财务审计科、规划基建科、安全技术科。
㈡人员构成情况
截至2016年12月31日,局机关实有人员16人,其中,财政供养13人,经费自理3人。财政退休人员12人。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6年度收入合计272万元,与2015年度相比,收入总计增加32万元,增长13.3%。主要原因:一是工资福利及退休费;二是项目资金;三是公积金。财政拨款收入272万元。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6年度支出合计272万元。与2015年度相比,支出总计增加32万元,增长13.3%。主要原因:一是工资福利及退休费;二是项目资金;三是公积金。其中:财政拨款支出272万元。财政拨款支出中基本支出242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89%,基本支出用于:一是事业单位离退休;二是行政运行;三是一般行政管理事务;四是住房公积金;五是事业单位医疗,项目支出30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11%,主要用于:一是港区安全维护费;二是信息化建设经费。
“三公”经费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汕尾市港务管理局2016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决算3.1万元,支出决算数与2015年度持平。其中:
1、因公出国(境)决算0万元。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决算2万元。本部门机关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占“三公”经费总额的64.5%,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用于更新购置0辆公务用车,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万元。2016年度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决算支出与2015年度持平。
3、公务接待费决算1.1万元,占“三公”经费总额的35.5%。2016年共接待国内来访批次12个,共68人次。2016年度公务接待费决算支出与2015年度持平。
“三公”公费:包括因公出国(境)经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指行政单位、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差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指行政单位、事业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公务用车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行政单位、事业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外宾接待)费用。
五、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6年度无政府采购支出。
六、主要的民生项目和重点支出项目的绩效评价结果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6年度无民生项目和重点支出项目
特此说明。
二O一七年九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