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汕尾市人民政府
2016年度汕尾市林伟华中学部门决算
  • 2018-03-23 12:58
  • 来源:
  • 发布机构:汕尾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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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第二部分 2016年度部门决算表

第三部分 2016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能

我校是一所公办的普通高中学校,承办高中学历教育。

二、机构设置

我校设有办公室、教导处、政教处、总务处、工会、团委和教研室。从预算单位构成看,我校部门决算包括:本级决算。

三、部门人员构成

我校共有在职教职工共211人,教师201人和职工10人。退休人员15人。

第二部分2016年度汕尾市林伟华中学部门决算表

具体公开表样见附件:决算公开表。

 第三部分 2016年度汕尾市林伟华中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说明

2016年部门决算收入数为7015万元,比2015年决算数增加2962万元,增长42%。主要原因是基建项目的增加。其中:财政拨款收入5945万元,比去年增长107%(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5945万元,比上年增长107%;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比上年增长(下降)0%);事业收入1040万元,比上年增长5%;上级补助收入31万元,比上年下降84%;经营收入0万元,比上年增长(下降)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比上年增长(下降)0%;其他收入0万元,比上年增长(下降)0%

二、支出决算说明

2016年部门决算支出数为3863万元(工资福利支出1938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464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667万元;其他资本性支出794万元;对企事业单位的补贴0万元;债务利息支出0万元,其他支出XX万元),比2015年决算数增加863万元,增长22%,主要原因是基建项目的增加。

1.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859万元,比上年增长51%。其中:基本支出2069万元,比上年增长16%;项目支出790万元,比上年增长675%

2.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0万元,比上年增长(下降)0%。其中:基本支出0万元,比上年增长(下降)0%;项目支出0万元,比上年增长(下降)0%

3.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比上年增长(下降)0%

4.经营支出0万元,比上年增长(下降)0%

5.对附属单位等支出0万元,比上年增长(下降)0%

三、一般公共决算 “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3.72万元,比2015年减少0.41万元,下降11%。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占0%,比2015年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我校出国团组0个、累计0人次。开支内容包括:(1)参加会议支出0万元;(2)出国谈判、工作磋商支出0万元;(3)境外业务培训及考察0万元。(本年度我校无有出国(境)人员和费用)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0万元,占“三公”经费的0%,其中:购置公务用车0辆,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比2015年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主要是今年无发生公车购置。我校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3、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占“三公”经费的0%,比2015年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主要是今年无发生公车运行维护费。

4.公务接待3.72万元,占“三公”经费的100%,比2015年减少0.41万元,下降11%,主要原因我校勤俭节约。我校共接待国外来访团组35个,来访外宾320人次,主要包括其他兄弟学校来我校参观学习;发生国内接待35次,接待人数共320人。主要包括:其他兄弟学校来我校参观学习。

四、机关运行经费决算情况说明

2016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667万元,包括:办公费59万元,印刷费12万元,水电费120万元,邮电费6万元,物业管理费56万元,差旅费12万元,维护(修)134万元培训费3万元,招待费4万元,专用材料费135万元(课本及作业本费)福利费10万元和其它费用116万元等费用。

五、政府采购决算情况说明

2016年度政府采购支出2651万元,包括: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2651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比2015年增加2247万元,增长565%

六、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我校共有资产5627万元,其中固定资产879万元,占资产16%,主要是办公设备和教学设备。

七、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今年无开展此项工作。

 

第四部分 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我校本年没有其他说明的事项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本年度从市级财政取得的财政拨款。

二、上级补助收入:指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三、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四、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五、附属单位缴款:指事业单位附属独立核算单位按照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六、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各项收入。

七、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用事业基金弥补当年收支差额的数额。

八、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和经营结余。

九、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对非财政补助结余资金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减少单位按规定应缴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十、年末结转和结余资金: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十一、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二、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的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三、上缴上级支出:指事业单位按照财政部门和主管部门的规定上缴上级单位的支出。

十四、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五、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指事业单位用财政补助收入之外的收入对附属单位补助发生的支出。

十六、“三公”经费:指市本级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七、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差旅费、会议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办公用房水电费、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等。在财政部有明确规定前,“机关运行经费”暂指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商品和服务支出”经费。非行政单位参照执行。

 附件:2016年部门决算公开表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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