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汕尾市人民政府
2016年度汕尾市委宣传部部门预算
  • 2018-03-23 13:43
  • 来源: 本网
  • 发布机构:汕尾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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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第二部分 2016年度部门预算表

第三部分 2016年度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能

市委宣传部是市委主管全市意识形态方面工作的综合职能部门。主要职能包括:

1.贯彻执行中央、省委和市委有关意识形态方面的方针政策;制订我市宣传文化工作的方针和事业建设的总体规划并组织实施。

2.对市直宣传文化系统包括文化艺术、新闻出版、广播电视、社会科学研究等部门及有关社会团体的工作实施指导、协调、管理。

3.负责组织、指导理论学习、理论研究、理论宣传方面的工作;配合市委组织部做好党员教育工作。

4.管理新闻舆论导向;会同有关部门做好申办报刊、出版社、广播电台、电视台的审核工作。

5.规划和宏观指导精神产品的生产和文化艺术工作,保证党的文艺方针政策的贯彻执行。

6.规划和部署全市宣传思想工作;组织进行党的中心任务和方针政策的宣传,国际国内形势的宣传,以及政治、经济、文化活动的社会宣传,会同有关部门研究和改进群众思想教育工作。

7.宏观指导、部署企业的思想政治工作;负责企(事)业单位政工人员专业职务资格的评定、考核、培训工作,指导市职工思想政治工作研究会工作。

8.研究制订精神文明建设的规划、措施、对策;指导、部署、协调群众性创建精神文明重大活动的开展。

9.指导和协调、组织对外、对港澳的宣传工作;协调并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境外记者和来访记者有关宣传报道方面的工作;组织协调本市新闻发布会的工作。

10.受市委委托,协助市委组织部管理市直文化艺术、新闻出版、广播电视和社会科学研究部门及有关社会团体的领导干部,并指导其领导班子建设;对(市、区)委宣传部部长的任免提出意见;规划党委宣传干部和有关宣传文化系统骨干的培训工作;联系宣传文化系统的知识分子,配合有关部门做好知识分子工作。

11.归口管理、统筹协调互联网上的新闻宣传工作。

12.完成市委和省委宣传部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

市委宣传部内设办公室、理论科、宣传科、新闻出版科、文艺科、干部科、互联网宣传管理科、文明办等8个职能科(室)。下属单位有市互联网新闻信息中心。从预算单位构成看,市委宣传部部门预算包括:本级预算和市互联网新闻信息中心单位预算。

 

三、部门人员构成

在职人数27人,其中:在编25人,临工2人。退休人员10人。

 

第二部分  2016年度部门预算表

具体公开表详见附件《2016年度汕尾市委宣传部部门预算公开表》。

 

第三部分  2016年度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预算说明

2016年部门预算收入数为480.4万元,比2015年预算数增加67万元,增长14%。主要原因是人员基本工资增加。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480.4万元,比上年增长14%

二、支出预算说明

2016年部门预算支出数为480.4万元(工资福利支出235.1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46.9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98.4万元),比2015年预算数增加67万元,增长14%,主要原因是人员基本工资增加。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480.4万元,比上年增长14%

(一)一般公共预算 “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2016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安排29万元,比2015年减少2万元,下降6.9%。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预算安排0万元,占0%,与2015年持平,主要原因是严格规范因公出国管理。

2.公务用车购置预算安排0万元,占0%,与2015年持平,主要原因是严格落实公车改革。

3.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预算支出23万元,占“三公”经费的79.3%,比2015年减少2万元,下降8.7%,减少主要原因是规范公车管理,提倡勤俭节约。

4.公务接待费6万元,占“三公”经费的20.7%,比2015年减少1万元,比2015年下降16.7%,减少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

(二)机关运行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2016年度机关运行经费安排46.9万元,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维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等28万元,其他交通费18.9万元。

(三)政府采购预算情况说明

2016年度政府采购预算0万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2016年固定资产52.56万元,其中办公设备总5.52万元,车辆2部总值47.04万元。

(五)预算绩效信息公开情况

今年无开展此项工作。

第四部分 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除上述预算公开文字材料之外,市委宣传部在2016年度部门预算中没有需要特殊说明或强调的事项。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本年度从市级财政取得的财政拨款。

二、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三、“三公”经费:指市本级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四、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差旅费、会议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办公用房水电费、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等。在财政部有明确规定前,“机关运行经费”暂指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商品和服务支出”经费。

 附件:中共汕尾市委宣传部2016预算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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