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汕尾市人民政府
2016年度汕尾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部门预算
  • 2018-03-23 13:48
  • 来源: 本网
  • 发布机构:汕尾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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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第二部分 2016年度部门预算表

第三部分 2016年度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能

1、贯彻执行国家和省有关食品(含食品添加剂、保健食品、酒类食品,下同)安全、药品(含中药、民族药,下同)、医疗器械、化妆品监督管理的法律、法规和规章。推动建立落实食品药品安全企业主体责任、地方政府负总责的机制,建立食品药品重大信息直报制度,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着力防范区域性、系统性食品药品安全风险。

2、负责食品的行政许可和监督管理,组织实施食品安全管理规范。建立食品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机制,贯彻落实国家、省食品安全检查年度计划、重大整顿治理方案。指导并组织开展食品安全宣传和信息发布工作;配合省局并组织开展食品安全重大治理和综合检查。参与制定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计划、食品安全标准,根据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计划开展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工作。

3、监督实施国家药典等药品和医疗器械标准、分类管理制度。监督实施药品和医疗器械研制、生产、经营、使用质量管理规范。建立药品不良反应、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体系,并开展监测和处置工作。配合有关部门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负责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的行政许可和监督管理,组织实施相关质量管理规范。

4、组织实施食品、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监督管理的稽查制度,组织查处跨区域或者重大违法行为。监督实施问题产品召回和处置制度。

5、负责食品药品安全事故应急体系建设,组织和指导食品药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和调查处理工作,监督事故查处落实情况。

6、负责制定全市食品药品安全科技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推动食品药品检验监测体系、电子监管追溯体系和信息化建设。

7、组织开展食品药品安全宣传、对外交流与合作;推进诚信体系建设;负责指导全市相关从业人员上岗培训、技能鉴定和继续教育等相关工作。

8、指导各县(市、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工作,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完善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

9、指导食品、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的科研实验、临床试验工作,并指导本地区食品与药品检验检测机构的业务工作。

10、承担市食品安全委员会日常工作,负责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协调,推动健全协调联动机制。督促检查市有关部门和县级人民政府履行食品药品安全监督管理职责并负责考核评价。

11、承办市人民政府、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和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

根据汕机编〔201371号和汕机编〔201390号文件精神,设立汕尾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为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门。依法行使本辖区内食品、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的安全监管和行政执法职能,内设办公室等13个内设机构,1个派出机构:华侨管理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所。从预算单位构成看,汕尾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部门预算包括:本级单位预算。

三、部门人员构成

汕尾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本级编制数73个,在职实有人数67人(其中食品巡查人员7人),退休人员12人。

第二部分2016年度汕尾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部门预算表

详见附件:2016年度汕尾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部门预算表。

第三部分 2016年度汕尾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预算说明

2016年部门预算收入数为848.4万元,比2015年预算数增加183.6万元,增长27.62%。主要原因是主要原因是政府重视民生事项,增加资金投入。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848.4万元,比上年增长27.62%;政府性基金拨款0万元,比上年增长(下降)0%;纳入财政专户管理0万元,比上年增长(下降)0%;其他资金0万元,比上年增长(下降)0%

二、支出预算说明

2016年部门预算支出数为848.4万元(工资福利支出506.1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83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59.3万元;其他资本性支出等支出0万元),比2015年预算数增加183.6万元,增长27.62%,主要原因是政府重视民生事项,增加资金投入。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848.4万元,比上年增长27.62%;政府性基金支出0万元,比上年增长(下降)0%;纳入财政专户管理支出0万元,比上年增长(下降)0%;其他资金支出0万元,比上年增长(下降)0%

(一)一般公共预算 “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2016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安排36.9万元,比2015年减少19.47万元,下降34.54%。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预算安排0万元,占0%,比2015年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主要原因是2015年及2016年度无因公出国(境)费预算。

2.公务用车购置预算安排0万元,占“三公”经费的0%购置公务用车0辆,比2015年减少19.44万元,下降100%,主要原因是2016年度无公车购置预算。

3、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预算支出33.6万元,占“三公”经费的91.06%,比2015年减少0.03万元,下降0.1%,主要原因是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厉行节约

4.公务接待费3.3万元,占“三公”经费的8.94%,比2015年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主要原因是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厉行节约

(二)机关运行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2016年度机关运行经费安排58万元,包括:办公费13.4万元,印刷费1万元,水电费7.5 万元,邮电费5.5万元,物业管理费2.2万元,差旅费5.5万元,会议费2.5万元,手续费0.5万元,维修(护)费2.5万元,租赁费0.5万元,培训费1.5万元,公务接待费2.7万元,劳务费0.5万元,委托业务费0.5万元,福利费3.5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6.2万元。

(三)政府采购预算情况说明

2016年度政府采购预算0万元,包括: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比2015年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主要原因是2015年及2016年度无此项预算。

(四)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20151231日固定资产总额1830.34万元,其中:土地、房屋及构筑物总额1219.19万元,面积3434.49平方米;通用设备总额528.25万元;专用设备总额3.25万元;家具、用具、装具及动植物总额79.65万元。

(五)预算绩效信息公开情况

本年无开展此项工作。

第四部分 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无特殊说明和强调的事项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本年度从市级财政取得的财政拨款。

二、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和经营结余。

三、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对非财政补助结余资金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减少单位按规定应缴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四、年末结转和结余资金: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五、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六、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的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七、“三公”经费:指市本级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八、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差旅费、会议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办公用房水电费、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等。在财政部有明确规定前,“机关运行经费”暂指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商品和服务支出”经费。非行政单位参照执行。

 附件:2016年汕尾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部门预算公开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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