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第二部分 2016年度部门预算表
第三部分 2016年度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能
汕尾市扶贫领导小组办公室(简称市扶贫办)是处级事业单位,主要负责:全市农村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决策服务,农业产业和农村经济发展等工作。
二、机构设置
内设综合科、农村工作科、扶贫工作科、老区工作科4个科室。。从预算单位构成看,市扶贫办部门预算包括:本级预算。
三、部门人员构成
在职实有人数12人,其中:在职12人。退休人员3人。都是由市财政核拨经费。
第二部分2016年度汕尾市扶贫办部门预算表
具体公开表样见附件:预算公开表。
第三部分 2016年度汕尾市扶贫办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预算说明
2016年部门预算收入数为197.4万元,比2015年预算数增加51.1万元,增长34.93%。主要原因是原市老建办职能和人员划入市扶贫办。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197.4万元,比上年增长34.93%;政府性基金拨款0万元(没有安排政府性基金(没有安排政府性基金收入),比上年增长0%;纳入财政专户管理0万元(没有安排纳入财政专户管理收入),比上年增长0%;其他资金0万元(没有其他资金安排),比上年增长0%。
二、支出预算说明
2016年部门预算支出数为197.4万元(工资福利支出93.5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73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30.9万元),比2015年预算数增加51.1万元,增长34.93%,主要原因是原市老建办职能和人员划入市扶贫办。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97.4万元,比上年增长34.93%;政府性基金支出0万元(没有政府性基金支出安排),比上年增长0%;纳入财政专户管理支出0万元(没有财政专户管理支出安排),比上年增长0%;其他资金支出0万元(没有其他资金支出安排),比上年增长0%。
(一)一般公共预算 “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2016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安排3.7万元,比2015年增加0万元,增长0%。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预算安排0万元(没有出国安排),比2015年增加0万元,增长0%。
2.公务用车购置预算安排0万元(没有购车安排),占“三公”经费的0%,购置公务用车0辆,比2015年增加0万元,增长0%。
3、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预算支出2.2万元,占“三公”经费的59.46%,比2015年增加0万元,增长0%。主要原因:进行落实八项规定,履行节制。
4.公务接待费1.5万元,占“三公”经费的40.54%,比2015年增加0万元,增长0%。主要原因:进行落实八项规定,履行节制。
(二)机关运行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2016年度机关运行经费安排12万元。(与部门预算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中“日常公用经费”表保持一致),包括:办公费:3万元、差旅费:2万元、邮电费:2万元、印刷费:1.5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3.5万元。
(三)政府采购预算情况说明
2016年度政府采购预算0万元(没有政府采购安排),包括: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万元(没有货物采购预算安排),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没有工程采购预算安排),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没有政府采购服务预算安排)。比2015年增加0万元,增长0%。
(四)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固定资产17.2万元,为车辆一部,为一般公务用车。
(五)预算绩效信息公开情况
今年无开展此项工作。
第四部分 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市扶贫办部门在2016年部门预算中无特殊说明和强调的事项。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本年度从市级财政取得的财政拨款。
二、上级补助收入:指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如……(可结合部门实际收入情况举例说明)
三、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如……(可结合部门实际收入情况举例说明)
四、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如……(可结合部门实际收入情况举例说明)
五、附属单位缴款:指事业单位附属独立核算单位按照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如……(可结合部门实际收入情况举例说明)
六、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各项收入。如……(可结合部门实际收入情况举例说明)
七、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用事业基金弥补当年收支差额的数额。
八、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和经营结余。
九、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对非财政补助结余资金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减少单位按规定应缴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十、年末结转和结余资金: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十一、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二、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的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三、上缴上级支出:指事业单位按照财政部门和主管部门的规定上缴上级单位的支出。如……(可结合部门实际支出情况举例说明)
十四、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如……(可结合部门实际支出情况举例说明)
十五、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指事业单位用财政补助收入之外的收入对附属单位补助发生的支出。如……(可结合部门实际支出情况举例说明)
十六、“三公”经费:指市本级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七、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差旅费、会议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办公用房水电费、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等。在财政部有明确规定前,“机关运行经费”暂指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商品和服务支出”经费。非行政单位参照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