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汕尾市人民政府
2017年汕尾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部门预算基本情况说明
  • 2017-02-10 00:00
  • 来源: 汕尾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发布机构:汕尾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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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 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机构设置、职能

汕尾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是汕尾市人民政府的正处级工作部门,本部门下设办公室、综合信息科、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科、军官转业安置科、就业促进科、培训教育科、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工资福利科、劳动关系科、财务与基金监督科、工伤医疗生育保险科、养老失业保险科、公务员管理办公室、劳动监察科、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办公室、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科等16个科室,下属市人才服务办公室、市干部培训中心、市人事考试办公室等3个非独立设账的正科级事业单位。本局预算包含市人才服务办公室、市干部培训中心、市人事考试办等3个非独立核算局属单位,不包含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市技工学校、市劳动就业服务管理中心、市职业介绍服务中心等4个独立核算设账的下属事业单位。

汕尾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主要职能:

1.贯彻执行国家、省有关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拟订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2.拟订并组织实施本市人力资源市场发展规划,贯彻落实人力资源流动政策,建立统一规范的人力资源市场,促进人力资源合理流动和有效配置。

3.负责促进就业工作,拟订统筹城乡的就业发展规划,完善公共就业服务体系,健全就业援助制度,完善职业资格制度,统筹建立面向城乡劳动者的职业培训制度,管理技工学校,大、中专毕业生报到工作,贯彻执行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会同有关部门拟订高技能人才、农村实用人才培养和激励措施。

4.统筹建立覆盖城乡的社会保障体系。贯彻落实城乡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政策和标准,组织实施统一的社会保险关系转续办法和基础养老金统筹办法,组织实施机关企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政策。会同有关部门拟订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基金管理和监督制度,会同有关部门编制本市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草案。

5.负责就业、失业、社会保险基金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拟订应对预案,实施预防、调节和控制,保持就业形势稳定和社会保险基金总体收支平衡。

6.执行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收入分配政策,建立机关企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正常增长和支付保障机制,组织实施机关企事业单位人员福利和离退休政策,拟订企业工资指导线和最低工资标准,对企业工资分配实施宏观调控。

7.会同有关部门指导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拟订事业单位人员和机关后勤服务人员管理办法,指导人才管理和开发工作,组织实施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和继续教育政策,落实企事业单位管理人员继续教育管理工作,牵头推进深化职称制度改革工作,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选拔和培养工作。

8.会同有关部门贯彻落实军队转业干部安置政策,负责军队转业干部安置计划的编制下达工作,落实军队转业干部的安置和教育培训工作,贯彻落实部分企业军队转业干部解困和稳定政策、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管理服务工作。

9.负责行政机关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综合管理,组织实施公务员法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国家和省、市政府奖励表彰制度,做好政府奖励、表彰协调工作,承办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门领导人员职务任免的呈报及办理工作。落实市直和指导各县(市、区)政府部门公务员和其他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年度考核工作。

10.负责有突出贡献专家、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专家推选工作,做好科以下公务员、专业技术人员和企业管理人员因公出国赴港澳的政治审查工作。

11.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农民工工作综合性规划并组织实施,推动农民工相关政策的落实,协调解决重点难点问题,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

12.组织实施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制度和劳动关系政策,完善劳动关系协调机制,组织实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执法监察工作,依法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查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违法案件。

13.负责对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进行指导和监督检查,指导和协调有关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方面的交流与合作,承办政府间有关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协定合作项目的实施工作。

14承办市人民政府及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人员构成情况

在职实有人员92人,其中:在职人员69人、借用及临时人员23人;退休人员19人。

(三)预算年度主要工作任务

 本年度,我局承担的工作任务繁重,主要是实施就业再就业工作、农村劳动力培训转移、高技能人才培训、劳动者权益维护、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随军军转干部家属安置、劳动人事争议办案处理、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信息网络建设、公务员招考及培训、专业技术职称的考试及评审、事业单位招考招聘考试、社保扩面、新型农村养老保险、工伤认定调查宣传、城乡居民医疗保险、被征地农民养老工作、社保信息公开等。

二、收入预算说明

2017年部门预算收入数为1335.1万元(一般公共预算)。

三、支出预算说明

2017年部门预算支出数为1335.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预算1075.1万元,占总支出的80.53%,比上年增加160.2万元,增长17.51%。其中:工资福利支出621.2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343.6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10.3万元。项目支出260万元,占总支出的19.47%,比上年增加60万元,增长30%,主要是:新增全市事业单位招考招聘工作经费等。

四、“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说明

2017年我局“三公经费”预算数40.8万元,比2016年减少0.2万元,下降0.48%。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0元,与2016年度持平。

2. 公务用车运行费支出10.1万元,比2016年度减少0.1万元,下降0.98%,减少费用原因:严控公车费用开支,厉行节约;

3.公务接待费支出30.7万元,比2016年度减少0.1万元,下降0.32%,减少费用原因:控制接待费用开支,减少行政成本;

五、其他说明事项

1.机关运行经费一般公共预算110.3万元,包括办公费16.5万元,印刷费5万元,水费2万元,电费14万元,邮电费6.8万元,差旅费8万元,维修费8万元等费用。

2.2017年度没有安排政府采购本级财政预算资金。

3. 名词解释

一般公共预算:是对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安排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维护国家安全、维持国家机构正常运转等方面的收支预算。

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包括各项税收收入、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转移性收入和其他收入。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按照功能分类,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外交、公共安全、国防支出,农业、环境保护支出,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支出,社会保障及就业支出和其他支出。

附件:汕尾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_2017年部门预算汇总表.xlsx

汕尾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17年部门预算汇总含下属单位).xls

汕尾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7年2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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