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机构设置、职能
汕尾市信访局是我市信访工作的行政部门。本部门包含汕尾市信访信息中心下属单位。主要职能:负责处理群众来信来访、网上信访、手机短信信访。承办上级领导交办的信访事项、负责市网上信访信息系统工作。负责向县(市、区)和市直有关部门交办信访事项。协调处理跨地区、跨部门的重要信访问题,督促检查重要信访事项的处理和落实以及负责市委、市政府和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人员构成情况
在职实有人数13人,其中:在职11人,临工2人。
(三)预算年度主要工作任务
1.办理人民群众来信、接待处理群众来访,督查信访事项及信访事项的复查复核工作。负责市委、市政府人民群众来访大厅的总体运行工作,每月定期开展市领导接访日活动。
2.承办上级和省、市领导交办的重点信访事项,向县(市、区)和市直有关部门交办信访事项,开展全市重点镇(街道、场)挂牌督办活动、全市信访工作督查月活动以及迎接上级部门来我市督导督查信访工作,并做好相关重点信访事项落实情况的督查工作。
3. 负责处理我市群众进京、赴省、到市上访问题,参与、组织重大政治活动和政治敏感期间的值班工作。
4.推行网上信访工作,打造“阳光信访”,建设和推广“汕尾信访网”和市网上信访信息系统,有效减少群众信访成本,逐步实现提高信访工作规范化、信息化、公开化水平。
5.开办“全市信访业务培训班”,对市、县、镇三级干部进行信访业务培训,进一步提高信访干部理论水平和业务能力。
6.负责信访法规的宣传,开展全市《信访条例》、《广东省信访条例》宣传日活动。
二、收入预算说明
2017年部门预算收入数为133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133万元,政府性基金拨款0万元,财政专户拨款0万元,其他资金0万元。
三、支出预算说明
2017年部门预算支出数为13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预算133万元,占总支出的100%,比上年增加45万元,增长51.13%。其中:商品和服务支出133万元。主要是:用于驻京驻省工作经费、人民群众接访大厅运作、督查督办和复查复核工作等。
四、“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说明
2017年汕尾市信访局“三公经费”预算数4.2万元,比2016年减少0.5万元,下降5.75%。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0万元,与上年持平;
2.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0万元,与上年持平;
3.公务用车运行费支出4.2万元,下降6.67%;
4.公务接待费支出4万元,下降4.7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