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机构设置
市公安局交警是负责道路交通管理,办理车辆入户、驾驶员培训、管理交通违章、处理交通事故、维护辖区高速公路安全等业务的部门。本部门由交警支队、市区交警大队、红海湾交警大队、埔边、龙山、新田、莲花高速公路大队等7个单位组成。
(二)人员构成情况
在职实有人数209人,退休人员40人。
(三)预算年度主要工作任务
维护交通安全,维持交通秩序、管理车辆入户、办理驾驶员证照、处理交通事故,服务群众。
二、收入预算说明
2017年部门预算收入数为14816.6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14816.6万元,政府性基金拨款0万元,财政专户拨款0万元,其他资金0万元。
三、支出预算说明
2017年部门预算支出数为14816.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预算2944.6万元,占总支出的19.87%,比上年增加665.10万元,增长29.18%。其中:工资福利支出1985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667.6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292万元;其他资本性支出等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11872万元,占总支出的80.13%,比上年增加832万元,增长7.53%。主要是用于:市区道路交通安全设施及监控维护、驾驶员考场场地租赁费、场地租金收入应缴税金、上缴省车辆牌证费、购买考试车、科目二、科目三考场改造费用、局机关刑警、国保等各项目建设、及辅警人员经费、业务补助经费等。
四、“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说明
2017年汕尾市公安局交警“三公经费”由市局本级汇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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