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第二部分 2017年度部门预算表
第三部分 2017年度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能
我单位于2005年5月正式组建成立,为市政府直属正处级单位,承担中央、省、市广播电视节目的转播覆盖工作,并担负市政府的宣传报道任务和广播电视节目的采编、制作、传播任务。
二、机构设置
我单位设有部室11个,分别为办公室、总编室、人力资源部、计划财务部、事业发展部、新闻中心、广播中心、电视中心、技术中心、广告经营中心、新媒体发展中心。从预算单位构成看,汕尾广播电视台预算包括:本级预算。
三、部门人员构成
市编委核定我台人员编制182人(其中财政核拨86人,自筹经费事业编制96人),目前从业人员182人(其中在编人员113人,聘用人员62人,临时工7)。退休人员28人。
第二部分2017年度汕尾广播电视台部门预算表
具体公开表样见附件:预算公开表。
第三部分 2017年度汕尾广播电视台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预算说明
2017年部门预算收入数为1801.9万元,比2016年预算数增加178.4万元,增长11%。主要原因是人员基本工资增加。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1801.9万元,比上年增长11%;政府性基金拨款0万元,比上年增长(下降)0%;纳入财政专户管理0万元,比上年增长(下降)0%;其他资金0万元,比上年增长(下降)0%。
二、支出预算说明
2017年部门预算支出数为1801.9万元(工资福利支出562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48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391.9万元;其他资本性支出等支出0万元,其他支出700万元),比2016年预算数增加136.2万元,增长8.18%,主要原因是人员基本工资增加。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801.9万元,比上年增长8.18%;政府性基金支出0万元,比上年增长(下降)0%;纳入财政专户管理支出0万元,比上年增长(下降)0%;其他资金支出0万元,比上年增长(下降)0%。
(一)一般公共预算 “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2017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安排35.43万元,比2016年增加(减少)0万元,比上年持平。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预算安排0万元,今年和上年没有这项支出。
2.公务用车购置预算安排0万元,今年和上年没有这项支出。
3、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预算支出33.43万元,占“三公”经费的94.36%,比上年持平.主要原因是落实中央八项规定,严控三公经费额度。
4.公务接待费2万元,占“三公”经费的5.64%,比上年持平。主要原因是落实中央八项规定,严控三公经费额度。
(二)机关运行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2017年度机关运行经费安排78万元(与部门预算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中“日常公用经费”表保持一致),包括:办公费15 万元,印刷费0万元,水电费12 万元,邮电费9万元,物业管理费10万元,差旅费5万元,会议费0万元等费用。
(三)政府采购预算情况说明
2017年度政府采购预算70万元,包括: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比2016年增加70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财政局批复经费补助政府采购70万元,我台向财政局申请用于节目费、全媒体融合技术服务费等支出,根据汕财采购【2016】18号文,关于印发《汕尾市2017年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采购限额标准》的通知。这些项目不在采购目录及采购限额标准内,不用办理政府采购手续。
(四)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1、资产总体及分布构成情况:2017年年初数,资产总额6458.25万元。其中:流动资产2752.30万元,固定资产3680.95元(房屋构筑物1001.89万元、汽车238.56万元、其他固定资产2440.5万元),长期投资25万元。
2、主要实物资产数据情况:土地、房屋及建筑物1001.89万元,通用设备2488.55万元,专用设备3.38万元,图书档案99.93万元,家具、用具、装具及动植物87.2万元。
(五)预算绩效信息公开情况。
备注:今年无开展此项工作
第四部分 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指在上述预算公开文字材料之外,各部门在2017年部门预算中需要特殊说明和强调的事项,根据各部门实际情况列举。
备注:今年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没有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本年度从市级财政取得的财政拨款。
二、上级补助收入:指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如:广东省广播电视技术中心拨给我台的经费.
三、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四、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五、附属单位缴款:指事业单位附属独立核算单位按照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六、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各项收入。如银行存款利息收入.
七、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用事业基金弥补当年收支差额的数额。
八、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和经营结余。
九、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对非财政补助结余资金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减少单位按规定应缴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十、年末结转和结余资金: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十一、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二、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的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三、上缴上级支出:指事业单位按照财政部门和主管部门的规定上缴上级单位的支出。
十四、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五、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指事业单位用财政补助收入之外的收入对附属单位补助发生的支出。
十六、“三公”经费:指市本级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七、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差旅费、会议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办公用房水电费、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等。在财政部有明确规定前,“机关运行经费”暂指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商品和服务支出”经费。非行政单位参照执行。
附件:汕尾广播电视台预算汇总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