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第二部分 2017年度部门预算表
第三部分 2017年度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能
1.妇女儿童培训教育阵地
2.发展妇女儿童事业
二、机构设置
市妇女儿童活动中心是市妇女联合会下属单位,公益二类事业单位。
三、部门人员构成
在职实有人数4人,其中:在职4人,临工0人。
退休人员1人。从预算单位的构成看,本单位部门预算包括:本级预算。
第二部分2017年度汕尾市妇女儿童活动中心预算表
具体公开表样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17年度汕尾市妇女儿童活动中心预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预算说明
2017年部门预算收入数为47.4万元,比2016年预算数减少4.4万元,下降8.49%。主要原因商品和服务支出减少。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47.4万元,比上年下降8.49%;政府性基金拨款0万元,比上年增长(下降)0%;纳入财政专户管理0万元,比上年增长(下降)0%;其他资金0万元,比上年增长(下降)0%。
二、支出预算说明
2017年部门预算支出数为47.4万元(工资福利支出28.7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0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8.7万元;其他资本性支出等支出0万元),比2016年预算数减少4.4万元,下降8.49%,主要原因商品和服务支出减少。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47.4万元,比上年下降8.49%;政府性基金支出0万元,比上年增长(下降)0%;纳入财政专户管理支出0万元,比上年增长(下降)0%;其他资金支出0万元,比上年增长(下降)0%。
(一)一般公共预算 “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2017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安排0万元,比2016年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预算安排0万元,占0%,比2016年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主要原因:今年没有安排因公出国经费。
2.公务用车购置预算安排0万元,占“三公”经费的0%购置公务用车0辆,比2016年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主要原因:今年没有安排公务用车购置经费。
3、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预算支出0万元,占“三公”经费的0%,比2016年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主要原因:今年没有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经费。
4.公务接待费0万元,占“三公”经费的0%,比2016年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主要原因:今年没有安排公务接待经费。
(二)机关运行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2017年度机关运行经费安排10万元。包括:办公费5万元,印刷费0.5万元,水电费1 万元,邮电费0.2万元,物业管理费0万元,差旅费0.3万元,会议费3万元等费用。
(三)政府采购预算情况说明
2017年度政府采购预算0万元,包括: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比2016年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主要原因:今年没有安排政府采购经费。
(四)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本单位固定资产年初数567209.71元,年末数为567209.71元。主要资产的配置在土地、房屋及构筑物82890.61元,在通用设备244049.92元、在专用设备189302.08元,在家具、用具、装具及动植物50967.1元。
(五)预算绩效信息公开情况。
今年无开展此项工作。
第四部分 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指在上述预算公开文字材料之外,各部门在2017年部门预算中无需要特殊说明和强调的事项。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本年度从市级财政取得的财政拨款。
二、上级补助收入:指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三、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四、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用事业基金弥补当年收支差额的数额。
五、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和经营结余。
六、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对非财政补助结余资金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减少单位按规定应缴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七、年末结转和结余资金: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八、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九、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的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差旅费、会议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办公用房水电费、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等。在财政部有明确规定前,“机关运行经费”暂指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商品和服务支出”经费。非行政单位参照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