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第二部分 2017年度部门预算表
第三部分 2017年度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能
1、办公室:负责文电、会务、机要、档案等机关日常工作;起草重要文稿;承担保密、信访、督办、宣传、信息等工作;承担财务、后勤服务等工作;负责为会员出国(境)进行商务活动申办因私护照服务;负责机关思想政治教育、人事、纪检监察、计生和工、青、妇等工作。
2、会员与经济信息联络部:指导县级工商联组织建设;管理和指导本级经济性的社团组织;做好建立和管理会员数据库;负责对会员的政治安排提出意见,做好出任本会常委、执委人选的推荐、考察工作;负责会员培训工作,协助会员企业处理经济纠纷;组织会员开展光彩事业和社会公益活动;贯彻落实非公有制经济的政策,为会员提供经济信息和咨询服务;协助组织会员参加各种展销会、交易会;协助引进资金、技术和人才工作;加强与各地工商联和工商界人士联系;联系外资企业、香港澳台和海外工商社团、工商界人士,开展民间交流的对外经贸合作。
3、党建工作部:宣传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市委的决定;负责全市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党建工作;负责组织和管理的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党务工作;指导各县(市、区)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党建工作;做好全市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党代表和人代会代表选举的有关工作;协同有关部门组织重要表彰的评选工作。
4、下属单位汕尾市民营企业投诉中心:民营企业投诉中心成立于2006年5月26日,是专门受理民营企业投诉的机构,由汕尾市工商业联合会负责具体运作。其任务和职责是接受民营企业对政府职能部门或其他相关管理部门工作的投诉,直接组织或会同有关单位协调组织调查民营企业的投诉,提出处理意见或建议,并将处理结果反馈给投诉企业;定期或不定期向各有关部门或单位通报受理投诉情况,并视情况向社会公布;参与市统一组织的对政府职能部门及其他相关部门的管理和服务工作的民主评议活动,结合民营企业的投诉情况提出参考意见和建议;定期分析民营企业投诉中涉及的政策性和普遍性的问题,向市委、市政府提出改进的建议和意见,对重大紧急的投诉问题,直接向市委、市政府报告;对不属于投诉中心受理范围的投诉,提供相关的咨询服务和协助;指导各级受理民营企业投诉工作机构的业务工作;定期召开全市民营企业投诉机构工作会议,总结工作情况,推广工作经验,研究有关问题;承办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机构设置
汕尾市工商业联合会内设一室二部:办公室、会员与经济信息联络部、党建工作部。
下属单位:汕尾市民营企业投诉中心。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汕尾市工商业联合会内设部门预算包括:本级预算和属下单位汕尾市民营企业投诉中心预算)
三、部门人员构成
在职实有人数10人,其中:在职10人,退休人员7人。
第二部分2017年度汕尾市工商业联合会部门预算表
具体公开表样见附件:2017年汕尾市工商业联合会预算公开表
第三部分 2017年度汕尾市工商业联合会预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预算说明
2017年部门预算收入数为224.9万元,比2016年预算数增加5.4万元,增长2.4%。主要原因是增加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工资等。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224.9万元,比上年增长2.4%;政府性基金拨款0万元,比上年增长(下降)0%;纳入财政专户管理0万元,比上年增长(下降)0%;其他资金0万元,比上年增长(下降)0%。
二、支出预算说明
2017年部门预算支出数为224.9万元(工资福利支出81.7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75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68.2万元;其他资本性支出等支出0万元),比2016年预算数增加5.4万元,增长2.4%,主要原因是增加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工资等。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24.9万元,比上年增长2.4%;政府性基金支出0万元,比上年增长(下降)0%;纳入财政专户管理支出0万元,比上年增长(下降)0%;其他资金支出0万元,比上年增长(下降)0%。
(一) 一般公共预算 “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2017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安排9.52万元,比2016年减少4.48万元,下降47%。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预算安排0万元,占0%,比2016年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主要是今年未安排出国费用。
2.公务用车购置预算安排0万元,占“三公”经费的0%购置公务用车0辆,比2016年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主要是今年未安排公车购置。
3、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预算支出4.02万元,占“三公”经费的42.23%,比2016年减少1.98万元,下降49.25%,主要原因是本单位落实中央八项规定,严控三公经费额度。
4.公务接待费5.5万元,占“三公”经费的57.8%,比2016年减少2.5万元,下降45.45%,主要原因是本单位落实中央八项规定,严控三公经费额度。
(二)机关运行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2017年度机关运行经费安排10万元(与部门预算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中“日常公用经费”表保持一致),包括:办公费1万元,水费1万元,电费1万元,会议费2万元,其他交通费用5万元。
(三)政府采购预算情况说明
2017年度政府采购预算0万元,包括: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比2016年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主要原因是今年该预算没有收入或支出。
(四)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6年12月31日,我单位资产总额为749034元,主要由以下二部分构成: 固定资产455394元,主要包括办公设备75194元(2016年新增资产9190元)、汽车2部380200元(车改后保留)等;无形资产(社会团体用地,面积约1703m2)总值合计:293640元。
(五) 预算绩效信息公开情况。
今年无开展此项工作。
第四部分 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无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本年度从市级财政取得的财政拨款。
二、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和经营结余。
三、年末结转和结余资金: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四、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五、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的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六、“三公”经费:指市本级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七、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差旅费、会议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办公用房水电费、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等。在财政部有明确规定前,“机关运行经费”暂指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商品和服务支出”经费。非行政单位参照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