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汕尾市人民政府
2017年度汕尾市技工学校部门预算
  • 2018-04-02 17:34
  • 来源:
  • 发布机构:汕尾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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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第二部分 2017年度部门预算表

第三部分 2017年度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 部门主要职能

汕尾市技工学校为市直副处级事业单位(公益二类),隶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主管。主要职能:

1、承担全日制中等职业技术教育。

2、承担汕尾市就业再就业、退役士兵职业技能、农村劳动力转移技能培训、社会化培训等各种技能的培训任务,技能鉴定等。

二、机构设置

汕尾市技工学校下设办公室、总务处、教务处、学生处、招生办、保卫室、督导室。从预算单位构成看,汕尾市技工学校部门预算包括:本级预算。

三、部门人员构成

现实有教职工210人,其中在编教职员工144人,外聘人员(含临工)66人。退休人员6人。

第二部分2017年度汕尾市技工学校部门预算表

具体公开表样见附件:预算公开表。

第三部分 2017年度汕尾市技工学校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预算说明

2017年部门预算收入数为1,621.90万元,比2016年预算数增加319万元,增长24.48%主要原因是2017年增加了在职人员和退休人员住房改革补贴,故财政拨款收入相应的增加。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1,501.90万元,比上年增长24.48%;政府性基金拨款0万元,与上年持平;纳入财政专户管理120万元,与上年持平;其他资金0万元,与上年持平。

二、支出预算说明

2017年部门预算支出数为1,621.90万元(工资福利支出1,189.10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20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412.80万元;其他资本性支出等支出0万元),比2016年预算数增加319万元,增长24.48%,主要原因是2017年预算增加了在职人员及退休人员住房改革补贴。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501.90元,比上年增长24.48%;政府性基金支出0万元,与上年持平;纳入财政专户管理支出120万元,与上年持平;其他资金支出0万元,与上年持平

(一)一般公共预算 “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财政局无批复我单位“三公”经费预算支出,但我单位有发生“三公”经费,为预算外资金,来源于事业收入。2017 年度的“三公”经费预算安排16.80万元,比2016年减少0.2万元,下降1.18%。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预算安排0万元,占0%,比2016年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主要是今年未安排出国经费。

2.公务用车购置预算安排0万元,占“三公”经费的0%,购置公务用车0辆,比2016年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主要是今年未安排公车购置。

3、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预算支出10.40万元,占“三公”经费的61.90%,比2016年减少0.1万元,下降0.95%,主要是我单位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严控三公经费额度。

4.公务接待费6.40万元,占“三公”经费的38.10%,比2016年减少0.1万元,下降1.5%,主要是我单位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严控三公经费额度。

(二)机关运行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2017年度汕尾市技工学校机关运行经费基本支出预算安排为0万元;项目支出预算安排20万元,包括: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20万元。

(三)政府采购预算情况说明

本单位没有预算政府采购经费。

(四)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2016年我单位资产总额为13566.85万元,其中:流动资产4072.81万元,占30.02%;固定资产9494.04万元,占69.98%。我单位固定资产合计9494.04万元,比2015年增加5.99万元,增加0.06%,其中房屋及构建物7690.61万元,占固定资产总额的81.01%,包含我单位拥有土地3块,面积为35,292平方米,价值207.57万元,均有土地使用证;通用设备719.43万元,占固定资产总额的7.58%;专用设备482.57万元,占固定资产总额的5.08%;文物和陈列品3.72万元,占固定资产总额的0.04%;图书档案122.76万元,占固定资产总额的1.29%;家具、用具、装具及动植物474.09,占固定资产总额的5.00%

(五)预算绩效信息公开情况

本单位今年无开展此项工作。

 

第四部分 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无其他说明事项。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本年度从市级财政取得的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如我校收取的中职学生学费、住宿费等。

三、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四、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的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如我校的退役士兵培训管理费。

五、“三公”经费:指市本级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附件:广东省汕尾市技工学校2017年部门预算汇总表

广东省汕尾市技工学校2017年三公经费预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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