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预算表(共24张表)
第三部分 2018年度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能
(一)根据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纲领和工运方针,围绕全市工作大局及市委、省总工会的指示、决定,确定本市工会工作的指导方针和任务,贯彻执行市工会代表大会的决议。
(二)依照法律和《中国工会章程》,组织和指导全市各级工会坚定不移地贯彻落实党的全心全意依靠工人阶级的根本指导方针,进一步突出和履行维护职工合法权益的基本职责。
(三)对有关职工合法权益的重大问题进行调查研究,向市委、市政府及省总工会反映职工群众的思想、愿望及要求,提出意见和建议;参与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政策、措施、制度和法规草案的拟定;参与职工重大伤亡事故的调查处理。
(四)负责工会理论政策研究,研究制定工会的组织制度和民主制度;指导全市各级工会组织开展以职工代表大会为基本制度的民主参与、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工作,推动企业建立平等协商、集体合同制度和监督保证机制的工作。
(五)协助各县(市、区)党委和市直有关部门党组管理各县(市、区)总工会和市级产业、行业工会及市直属企业工会领导干部;指导各级工会组织加强自身改革和建设;研究制定工会干部管理制度和培训规划,负责县(市、区)总工会和市级产业、行业工会及企事业单位工会干部的培训工作;监督、检查机关及直属单位党员干部党风廉政建设情况;负责指导基层工会组织建设工作。
(六)调查研究职工劳动安全健康和劳动保护工作状况,发挥监督、指导和服务作用;调查研究有关职工就业、工资、保险、福利等情况,推进职工社会保障和集体福利事业的发展,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协助政府部门做好劳动模范和先进生产(工作)者的评选、表彰、培养和管理等具体工作。
(七)负责工会经费和工会资产的管理、审查、审计工作;研究制定工会组织兴办职工劳动福利事业的有关制度和规定;负责对工会兴办的职工劳动福利事业的指导、协调工作。
(八)负责工会省内外联络工作,发展同省内外工会组织的友好关系;负责与港澳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工会的联络交流工作。
(九)承办市委、市政府和省总工会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
内设机构4个,分别为:办公室(加挂经费审查委员会办公室牌子)、组织宣传教育部、经济保障部(加挂女工委牌子)、财务部。核定机关编制16名,其中行政编制12名,机关事业编制4名(含工勤2名)。
按照部门预算编报要求,纳入我部门汕尾市总工会2018年部门预算编报范围的单位共3个,包括本级和下属2个预算单位汕尾市工人文化宫、汕尾市职工业余学校。
三、部门人员构成
在职实有人数21人,其中:机关在职13人,直属事业单位在职3人;劳务派遣5人。退休人员13人。
第二部分2018年度汕尾市总工会部门预算表
详见附件:2018年汕尾市总工会预算公开表
第三部分 2018年度汕尾市总工会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预算说明
2018年部门预算收入数为410.9万元,比2017年预算数增加97.7万元,增长31.19%。主要原因是增加工作经费及项目经费。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410.9万元,比上年增长31.19%;政府性基金拨款0万元,纳入财政专户管理0万元,其他资金0万元。
二、支出预算说明
2018年部门预算支出数为410.9万元(工资福利支出155.9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81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74万元;其他资本性支出等支出0万元),比2017年预算数增加97.7万元,增长31.19%,主要原因是增加工作经费及项目经费。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410.9万元,比上年增长31.19%;政府性基金支出0万元;纳入财政专户管理支出0万元;其他资金支出0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 “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2018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严格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从严控制三公经费额度,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安排7.45万元,与上年基本持平具体情况如下:
1.本年度一般公共预算中未安排因公出国(境)费经费,与上年持平。
2.本年度没有公务用车购置预算,与上年持平。
3.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预算支出5.47万元,占“三公”经费的73.42%,比2017年减少0.01万元,与上年基本持平。
4.公务接待费1.98万元,占“三公”经费的26.58%,比2017年减少0.01万元,与上年基本持平。
四、机关运行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2018年度机关运行经费安排61万元(与部门预算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中“日常公用经费”表保持一致),比上年度增加38.50万元,增长171%,主要原因是2017年项目预算35万元纳入2018年日常公用经费,因此增长幅度较大。其中:办公费9.3万元,印刷费3.2万元,手续费1.2万元,水电费3.8万元,邮电费1.8万元,物业管理费0.4万元,差旅费8.5万元,维护费1.1万元,会议费3万元,培训费3.8万元,公务接待费1.38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5.47万元,委托业务费8万元,其他交通费用9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费1.05万元。
五、政府采购预算情况说明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政府采购预算0万元。
六、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本部门固定资产516.16万元,其中房屋、建筑物418.19万元;交通运输工具26.39万元,其他设备71.58万元。
七、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按财政局关于开展预算绩效管理工作部署和要求进行。
第四部分 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因汕尾市总工会改革处于过渡期,改革实施方案和新的“三定”方案未正式印发,编制预算时依据的职能和机构人员设置与改革后的实际情况可能存在一定的差别,实际预算执行将按改革后情况作相应调整。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本年度从市级财政取得的财政拨款。
二、上级补助收入:指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三、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各项收入。
四、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和经营结余。
五、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六、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的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七、“三公”经费:指市本级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八、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差旅费、会议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办公用房水电费、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等。在财政部有明确规定前,“机关运行经费”暂指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商品和服务支出”经费。非行政单位参照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