粤财金〔2023〕46号
省直有关单位,各地级以上市财政局:
《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 财政部〈关于规范实施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新机制的指导意见〉的通知》(国办函〔2023〕115号)》已发布。根据《财政部关于废止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有关文件的通知》(财金〔2023〕98号)等有关工作要求,现决定废止我省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有关文件(目录见附件)。
特此通知。
附件:废止文件目录.doc
广东省财政厅
2024年1月27日
(来源:广东省财政厅)
粤财金〔2023〕46号
省直有关单位,各地级以上市财政局:
《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 财政部〈关于规范实施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新机制的指导意见〉的通知》(国办函〔2023〕115号)》已发布。根据《财政部关于废止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有关文件的通知》(财金〔2023〕98号)等有关工作要求,现决定废止我省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有关文件(目录见附件)。
特此通知。
附件:废止文件目录.doc
广东省财政厅
2024年1月27日
(来源:广东省财政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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