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10月19日在汕尾市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十九次会议上
汕尾市财政局局长 林献良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2022年,全市各级财政部门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和市人大的监督支持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落实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加强财政政策调节,全力以赴组织收入,不断优化支出结构,牢固树立过“紧日子”思想,大力压减财政一般性支出,着力保障重点项目及社会民生事业发展,有效应对各种风险挑战,促进经济平稳运行。根据预算法第七十九条规定,重点报告以下情况:
一、2022年市级决算草案
(一)市级一般公共预算收支决算情况
2022年市级(不包括市城区、红海湾开发区和华侨管理区,下同)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决算数215,454万元,为调整预算数的104.05%,比2021年增收50,921万元,增长30.95%。2022年市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数555,449万元,为调整预算数的109.21%,比2021年增支14,519万元,增长2.68%(主要项目详见附表一)。
2022年市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决算数215,454万元,加上级补助收入652,703万元,下级上解收入62,447万元,上年结转结余收入223,016万元,调入资金127,156万元,调入预算稳定调节基金5,452万元,债务转贷收入158,732万元(根据省转贷要求,三个区数据并入市级),收入总计1,444,960万元。
市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数555,449万元,加补助下级支出37,288万元,上解上级支出575,117万元,债务还本支出65,193万元,债务转贷支出47,734万元,补充预算稳定调节基金953万元,支出合计1,281,734万元。
收支相抵,2022年市级一般公共预算结转163,226万元,全部按规定结转下年继续安排,净结余为0(主要项目详见附表二)。
1、市级收入决算情况
(1)2022年市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215,454万元,其中税收收入完成73,124万元,主要税种完成情况如下:
——增值税完成11,622万元,完成调整预算数的76.68%,同比下降28.38%。主要原因是受2022年增值税留抵退税1.18亿元的影响,剔除该影响,增值税同比增长44.33%。
——企业所得税完成6,331万元,完成调整预算数的87.93%,同比下降23.32%。主要原因是红海湾电厂受煤价高企影响经营成本上涨挤压利润空间税收大幅减收,以及受房地产行业不景气影响。
——个人所得税完成2,107万元,完成调整预算数的110.89%,同比下降16.88%。主要是部分重点企事业单位年终奖发放时间差异和办理个人所得税汇算清缴退税影响。
——房产税完成8,922万元,完成调整预算数的141.62%,同比增长184.77%。主要原因是2021年两户煤电企业延缓缴纳0.24亿元税款在2022年入库。
——印花税收入完成3,641万元,完成调整预算数的101.14%,同比增长23.51%,主要原因是中广核补缴的印花税较多。
——车船税收入完成1,988万元,完成调整预算数的110.44%,同比增长15.18%,主要原因是我市居民生活水平提高,车船保有量增加。
——耕地占用税完成3,005万元,完成调整预算数的107.32%,同比下降74.57%,主要原因是清理入库以往年度和当年度耕地占用税较去年同期大幅减少。
——契税完成9,162万元,完成调整预算数101.8%,同比下降17.59%,主要原因是与土地和商品房销售相关的税收大幅减少。
非税收入完成142,330万元,完成调整预算数的105.67%,同比增长74.18%。主要是2022年市级财源建设工作取得较大成效,特别是海砂等资源性收入显著提高,有效地促进了我市非税收入的增长。
(2)上级补助收入652,703万元(其中税收返还16,090万元,固定性财力补助37,124万元,结算补助、新型农村医疗、义务教育和养老、医疗等带有专项性质一般转移支付补539,661万元,专项转移补助59,828万元),比上年减少37,910万元,主要是省的专项转移支付补助有所减少。
(3)下级上解收入62,447万元。
(4)上年结余收入223,016万元。
(5)调入资金127,156万元,其中从政府性基金调入49,120万元,从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调入1,794万元,专户存量资金等其他调入76,242万元。
(6)债务转贷收入158,732万元。
(7)动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5,452万元(属2021年结余资金转入预算稳定调节基金,补充2022年度预算平衡缺口)。
2、市级支出决算情况
市级一般公共预算总支出1,281,734万元,完成调整预算的103.7%。其中:
(1)一般公共预算支出555,449万元,完成调整预算的109.21%。
(2)补助下级支出37,288万元,主要是对城区、红海湾开发区、华侨区的各项转移支付补助。
(3)上解上级支出575,117万元,其中市对三个省直管县的补助上解427,759万元,对省的各项政策性上解147,358万元。
(4)债务还本支出65,193万元。
(5)债务转贷支出47,734万元。
(6)安排预算稳定调节基金953万元,主要是年度结余资金转入预算稳定调节基金,用于补充下一年度预算缺口。
根据市级部门决算单位汇总统计,市级182个决算单位总支出536,969万元(具体安排情况详见附表十二)。
3、结转资金使用情况
2021年结转至2022年安排的支出223,016万元,已执行104,422万元,主要用于以前年度尚未执行完毕的项目(如农林水、社会保障、资源勘探信息等方向的支出);收回统筹70,909万元,剩余47,685万元结转到2023年继续执行。
4、资金结余情况
2022年,市级一般公共预算净结余为零。
5、市级预算调整及执行情况
根据市八届人大常委会第四次、第十一次会议通过的市级预算调整方案,市级财政调整了一般公共预算收支。一般公共预算总收入从866,012万元调整到1,235,973万元(主要是增加了省级补助资金和债券转贷收入,减少了调入资金);一般公共预算总支出相应从866,012万元调整到1,235,973万(主要是省级补助资金和债券资金安排支出增加)。已按照市人大审议的预算调整方案予以执行。
6、上级财政补助资金安排和使用情况
2022年,市级共收到上级各项转移支付资金652,703万元,预算执行中已安排使用下达565,830万元,执行率86.69%,主要用于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乡村振兴、城乡义务教育、困难群众基本生活等补助。尚未使用的86,873万元结转下年继续使用。
7、市级预算周转金、预备费使用情况
2022年市级财政预算未安排预算周转金,未动用预备费。
8、超收安排情况
2022年市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215,454万元,比年初预算180,943万元超收34,511万元,全部用于弥补调入资金不足,平衡年度预算缺口。
9、预算稳定调节基金规模和使用情况
2022年初预算稳定调节基金规模5,452万元,年中预算调整时已作为动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弥补支出缺口。2022年底新增安排预算稳定调节基金953万元,用于弥补下一年度预算资金的不足。
10、2022年财政绩效情况
2022年,开展市级预算部门整体支出及重点政策和项目支出重点绩效评价,评价金额合计125.24亿元(其中:开展重点政策和项目支出绩效评价351个,金额合计80.44亿元;开展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20个,金额合计44.8亿元),将评价结果作为2023年度预算安排参考依据,削减或取消项目预算额度1.03亿元。
11、债务管理情况
2022年,市级财政部门坚决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关于规范举债融资的各项决策部署,提高政治站位,立足财政工作职责,坚持促发展与防风险并举,依法依规举债,落实地方政府债务限额管理,积极防范和化解政府性债务风险,坚决抓好政府债务管理各项工作,充分发挥地方政府债券资金使用效益和对经济增长的积极促进作用,努力为我市的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作出积极贡献。
2022年市本级举借新增债券168,589万元(含红海湾开发区、华侨管委会,下同),其中一般债券56,875万元,其他专项债券111,714万元,争取的新增政府债券资金主要用于补齐水利、教育、卫生等民生短板项目(具体安排情况详见附表十一)。
2022年市本级地方政府债务余额2,285,831万元(2022年省下达市本级新增债券资金168,589万元,再融资债券资金174,770万元,加上2021年市本级地方政府债务余额2,117,386万元,减去偿还债务本金174,914万元)。债务余额未超过2022年市本级的债务限额2,410,279万元(其中一般债务限额703,159万元,专项债务限额1,707,120万元);政府可能承担一定救助责任的债务余额39,660万元,分别为振兴基金债务37,200万元和汕尾市人民医院等单位债务2,460万元。
2022年,全市各级财政按偿债计划,将债务还本付息支出列入相应预算体系安排。市本级全年偿还一般债券本金72,012万元(其中通过再融资债券资金偿还72,008万元),一般债券利息21,156万元,一般债券还本付息服务费5万元;专项债券还本102,762万元(全部通过再融资债券资金解决),专项债券利息54,686万元,专项债券还本付息服务费8万元。
12、市级财政执行情况及主要成效
2022年全市各级财政部门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广东系列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精神,贯彻落实省委主要领导调研汕尾指示要求,聚焦我市“三大行动”“六大会战”决策部署,认真执行市人大审议预算决议,紧紧围绕“开源、节流、保重、增效、风控”的工作思路,坚持抓重点、抓改革、抓风险防控,全面加强党的领导和队伍建设,不断提升财政收支管理各项工作水平,为全市经济平稳运行、社会平安稳定提供坚强的财政保障。主要情况如下:
(1)开源节流、提质增效,保障财政平稳运行。积极应对大规模退税减税降费政策带来的减收压力,协调各地各部门大力抓好财源建设,持续加强政府性资源资产盘活利用,非税收入大幅度增长,有力推动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实现平稳快速增长。
一是上下协同,持续推进财源建设。定期召开财源建设领导小组会议,加强对经济运行和财税收入形势的分析研判,明确分阶段财源建设工作目标,多渠道开源挖潜收入来源,按月度将收入计划细化分解为税收收入、非税收入等各具体项目的预期目标,督促指导各县(市、区)、各执收部门按预期目标抓好收入组织,确保收入及时入库。2022年是财源建设领导小组成立的第二年,非税收入同比增长达74.18%,财源建设效果显著。此外,2022年市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215,454亿元,同比增长30.95%,圆满完成了年初预算收入目标。
二是主动作为,积极争取上级资金。把主动对接争取上级资金作为增强财政保障能力的重要手段。市财政局一是制定了2022年向上争取财政资金和地方政府专项债券资金考核细则,全面调动各部门向上级争取资金的积极性;二是制定了《主动对接争取中央和省级专项资金目录清单》,加强对各县(市、区)和市直有关单位的培训指导,推动各地各单位谋划储备具体项目,扎实做好前期准备工作,积极争取中央和省级资金支持。2022年全市共获得上级各类转移支付资金228.86亿元,比上年增长3.01%;争取债券资金123.91亿元(新增债券98.6亿元、再融资债券25.31亿元),比上年增长10.8%,推动上级各项决策部署在汕尾落地落实。
三是因地制宜,盘活政府性资源资产。积极协调自然资源等部门和各县(市、区)加大力度盘活利用海砂、工程余渣、矿产资源等政府性资源,2022年全市成功实现3宗海砂“两权”出让总收入54.04亿元(其中2022年市县级已入库8.87亿元)、5宗工程余渣处置收入近2亿元,并积极做好占用林地补偿、闲置资产处置和矿产资源出让、水田指标交易等前期工作,推动国有资源有偿使用收入完成19.54亿元,增长119.37%,连续两年翻倍增长。
四是厉行节约,树立过“紧日子”思想。出台《关于贯彻落实过“紧日子”要求 进一步加强和规范预算执行管理的工作方案》,将过“紧日子”作为需要长期坚持的理财方针,按照“有保有压有调”的原则,把严把紧预算安排和支出关口,严控一般性支出和“三公”经费支出,督促各预算单位压减一般性支出。积极盘活财政存量资金,市本级全年收回财政存量资金12.72亿元,节省的资金均用于增强对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的财力保障,更好地服务稳住经济大盘工作。
(2)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保障重大战略任务。聚焦“三大行动”“六大会战”,加强财政资金统筹管理,积极优化财政支出结构,加快资金支出进度,切实提升资金使用效益,聚力支持重大战略、重大项目和重点领域。
一是大力支持产业发展大会战。按照“应享尽享、能减则减、能快尽快”的原则,不打折扣落实减税退税降费政策,切实减轻企业税费负担;发放商品消费券,刺激消费市场需求,带动消费;做好助企纾困工作,出台标准厂房入驻优惠补贴和小微企业融资担保费财政补贴“两项政策”,降低企业运营和融资成本;大力支持产业园区基础设施建设,为承接产业有序转移夯实基础。
二是大力支持城市提能大会战。2022年市级城乡社区支出6.6亿元,加快推进城镇老旧小区改造提升,支持中央商务区站前横六路、海滨大道西段及周边支路、市区工业大道西段等市政综合工程建设,支持创建国家园林城市,不断提升城市功能品质。
三是大力支持综合交通大会战。2022年市级交通运输支出3.77亿元,重点支持国省道、农村道路建设,加快推进国道236线城区改建工程、中央商务区品清湖南岸工程、治超卸货场(超限检测点)项目及治理超限超载非现场执法监测点等交通重点项目建设,持续改善人民出行条件,努力推动构建现代化综合交通体系。
四是大力支持乡村振兴大会战。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2022 年市级农林水支出1.96亿元,全面落实种粮农民补贴、政策性农业保险补贴等各项强农惠农财政政策,加强涉农资金统筹整合,积极开展驻镇帮镇扶村工作,支持农业农村生产和农业基础设施建设,着力改善农村人居环境,推动乡村全域美丽和全面振兴,汕尾市2018-2021年连续4年获得全省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实绩考核片区第1名。
(3)深化改革,多点突破,提升财政治理效能。坚持以改革为引领,充分发挥改革突破和先导作用,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不断转变管财理财观念,持续提升财政治理效能。
一是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出台《关于加强统筹进一步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关于进一步加强财政资金统筹管理的意见》等制度文件,以建立大事要事保障机制、加强财政资源资产统筹、完善财税分成机制等措施为抓手,将财政有限资源重点用于保障全市重大战略任务落实,把“加强统筹”的要求贯穿到预算编制、预算执行、预算监督全过程,更加规范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增强财政资源统筹能力和发展保障能力,推动形成全市预算管理“一盘棋”格局。滚动编制《汕尾市市级2022-2024年中期财政规划》,加强中期规划对年度预算编制的预期引导和总量控制,不断提高预算管理科学化精细化水平。
二是拓宽投资评审改革维度。持续推进投资评审关口前移、估算造价指标控制、“阳光评审”信息系统建设“三大改革”,聚焦关键领域重点环节,进一步拓宽改革维度。在广度上,将工程建设、信息化建设和购买服务三大领域全部纳入评审范围,实现评审关口前移全覆盖,大力核减财政投资项目中无效、低效或虚高投入,挤出“水分”,减少不必要的支出;在深度上,将改革成果向各县(市、区)纵深推进,2022年5月率先在全省各地市中建成了全市覆盖、标准统一、数据联通、高效透明的“阳光评审”系统,实现全市各级财政评审“一盘棋”管理,大大节约评审工作中的人工和时间成本,完善评审各环节全过程追溯机制,有效防控投资评审领域廉政风险,切实提升评审服务效能。2022年,全市各级财政部门共受理评审业务2300宗,审核金额425亿元,核减金额63亿元,平均核减率达15%。
三是完善绩效管理制度体系。加快构建全方位、全过程、全覆盖的预算绩效管理体系,推进绩效管理和预算管理深度融合,进一步提高财政资源配置使用效率。落实事前绩效评估主体责任,对新出台的重大政策、项目开展事前绩效评估,做好立项必要性、投入经济性、绩效目标合理性、实施方案可行性、筹资合规性等论证,开展2023年新增重大项目事前绩效评估13个,评估金额合计102.83亿元。强化绩效目标管理,实现绩效目标与资金预算同步编制、同步审核,开展2023年市级项目入库(绩效目标)事前预算绩效评审1066个,核减项目43个。落实债券资金穿透式管理措施,开展33个债券资金项目事中绩效运行监控评价,合计评价金额29.84亿元。提高事后绩效评价质量,开展371个2021年度市级预算部门整体支出、重点政策和项目支出重点绩效评价,评价金额合计125.24亿元。强化评价结果应用,将评价结果作为2023年度预算安排参考依据,削减或取消项目预算额度1.03亿元。
四是深化政府采购制度改革。持续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率先出台实施《汕尾市政府采购负面清单》《单位政府采购内部控制制度(模板)》,推行采购活动全流程电子化运行和政府采购业务“一网通办”,完成粤东地区首个政府采购项目远程评标。聚焦政府采购数字化赋能乡村振兴,全省首创“乡村振兴馆-汕尾馆”,截至2022年底,共进驻83户商家,展示名特优新农产品515个品种,完成采购交易总额240万元,占全省乡村振兴馆交易总额三分之一,相关经验做法被《中国政府采购报》刊载报道,汕尾市财政局获评“政府采购先进监管机构”。
(4)聚焦民生、精准投入,提高民生保障水平。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大力支持打好民生补短大会战,持续加大对民生领域的财政投入,支持健全多层次的社会保障体系,保证人民充分享受社会发展带来的福祉。
一是推进教育现代化发展。2022年市级财政教育支出8.41亿元,支持推进学前教育“5080”攻坚,推动学前普惠教育加快发展;深入推进公办义务教育学校新改扩建工程,增加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位;购买一批民办义务教育学位,规范民办义务教育发展;实施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工程,提升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发展水平;推动华南师范大学汕尾校区、汕尾职业技术学院、汕尾市高级技工学校建设加快建设,持续提升职业教育和高等教育办学水平;全面完成“两个只增不减”任务,不断提升教育现代化水平。
二是加强医疗卫生服务能力。2022年市级财政卫生健康支出2.64亿元,支持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一是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各级财政补助标准由580元提高至610元;二是印发《汕尾市医疗保障局关于印发汕尾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普通门诊统筹实施办法的通知》,提升城乡居民参保人普通门诊待遇;三是加大城乡居民医疗救助力度,有效减少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的发生;四是加快推动深汕中医院等项目建设,进一步提升地方医疗救助水平;五是落实疫情防控常态化,统筹资金支持疫苗接种、核酸检测、抗疫物资设备购置、医疗救治等各项疫情防控必要支出,为打赢疫情防控攻坚战提供坚实支撑。
三是提高底线民生保障水平。2022年市级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6.22亿元,坚决落实底线民生保障扩面提标财政政策,筑牢底线民生保障网。一是城乡低保标准分别从每人月888元提高到924元、每人月648元提高到684元;二是城乡低保补差水平分别从每人月682元提高到710元,每人月407元提高到476元;三是城乡特困人员基本生活供养标准分别从每人月1421元提高到1479元、每人月1037元提高到1095元;四是集中供养孤儿基本生活最低养育标准从每人月1883元提高到1949元,散居孤儿(含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基本生活最低养育标准提高到每人月1227元提高到1313元。五是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从每人月181元提高到188元,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从每人月243元提高到252元。有力保障和改善了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
四是加大文旅体事业投入。2022年市级财政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1.49亿元,落实创文经费保障,助力文明城市创建巩固提升;加大对基层文化场馆和体育健身场地等文体配套基础设施建设支持力度;支持红色革命遗址保护修缮及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传承,加大海陆丰文化宣传力度,促进文旅融合发展;支持文艺精品创作、举办文化传承活动,汕尾市获评全国第一个地级市“中国散文诗之乡”;打造“滨海运动”特色小镇,创建中国滨海休闲旅游胜地,打造“冬养汕尾”旅游品牌。
五是落实省市十件民生实事。2022年市级财政投入2.8亿元保障市十件民生实事落实,投入1.11亿元配合落实省十件民生实事(详见附表十三)。
13、人大决议及代表建议落实情况
市八届人大一次会议期间市人大代表和市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在审查2022年预算草案的过程中提出了许多宝贵的意见建议,包括全面提升综合财力、保证重点支出强度、加强预算执行监督、强化预算绩效评价、防范化解政府债务风险等内容。市财政局对市人大和市人大代表提出的意见建议高度重视,积极采取措施贯彻落实。2022年市财政局承办市人大代表建议共18件,其中主办1件,协办17件,主要涉及城市精细化管理、交通道路改造升级、乡村教育均衡发展、医疗卫生人才队伍建设、渔港经济发展、善美之城建设等方面,在办理过程中,市财政局积极配合牵头单位,着力解决代表们普遍关心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圆满完成了2022年议案建议的办理任务。
14、其他与决算有关的重要情况
(1)兜牢兜实“三保”底线。坚持“三保”工作的“两个优先”原则,加强对县(市、区)预算编制的指导,重点审核县(市、区)“三保”项目标识完整性和准确性,加强库款调度管理,确保“三保”支出足额保障,同时加强收入真实性管理,加大存量暂付款消化力度,严格控制新增暂付款规模,防范化解财政运行风险。
(2)加强债务风险防控。坚决落实广东省全域无隐性债务试点工作要求,建立健全相关机制,做好风险排查防范工作,强化各县(市、区)政府债务常态化监控,妥善安排预算应对偿债高峰,坚决遏制违法违规举债,牢牢守住不新增隐性债务风险的底线。
(3)深入开展财经秩序专项整治行动。按照财政部和省财政厅工作要求,在减税降费、过“紧日子”、“三保”保障、国库管理、债务管理等7个领域开展专项整治,严肃财经纪律,严格规范财经秩序,加强对县区财政管理绩效的监测和指导,及时发现和提示存在风险,采取有效措施防范化解风险,推动县(市、区)落实整改工作,确保基层财政平稳运行,确保财政资金安全和使用高效。
(二)市级政府性基金收支决算情况
2022年市级(不包括市城区、红海湾开发区和华侨管理区,下同)政府性基金收入决算数72,977万元,加上上级补助收入12,898万元,上年结余223,234万元,地方政府专项债务转贷收入317,976万元,收入总计627,085万元。
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数147,734万元,加上补助下级支出10,339万元,债务还本支出102,000万元,上解上级支出10,393万元,政府性基金专项债务转贷支出188,900万元,调出资金49,120万元,支出总计508,486万元。
收支相抵,结转118,599万元,全部按规定结转下年继续安排,净结余为0(主要项目详见附表三)。
1、收入决算情况
2022年市级政府性基金总收入完成627,085万元,完成调整预算的135.75%。主要情况如下:
(1)2022年本级政府性基金收入完成72,977万元,完成调整预算的80.37%。各主要项目完成情况如下:
——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完成58,129万元,完成调整预算的87.41%。主要是上缴省新增建设用地有偿使用费增加。
——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收入完成8,275万元,完成调整预算的82.75%。主要是部分收入执收单位已开出缴款通知书,但缴费单位没有在当年度缴款,影响收入完成。
——彩票公益金收入完成2,998万元,完成调整预算的91.18%。主要是受疫情影响,福利彩票销售额未达到预期目标。
(2)上级补助收入12,898万元。属于省对我市的转移性基金补助收入。
(3)上年结余223,234万元,主要是土地储备项目资金结余。
(4)地方政府专项债务转贷收入317,976万元,主要用于补齐交通,教育、医疗、卫生等民生短板项目。
2、支出决算情况
2022年市级政府性基金支出合计完成508,486万元,完成调整预算的144.79%。主要情况如下:
(1)2022年本级政府性基金支出完成147,734万元,完成调整预算的81.06%。各主要项目完成情况如下:
——城乡社区支出65,838万元,其中: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相关支出61,717万元,主要是安排征地拆迁补偿和土地开发支出;污水处理费安排的支出4,121万元,主要是安排污水处理等相关支出。
——其他支出31,595万元,其中彩票公益金安排的支出1,065万元,彩票发行销售机构业务费安排的支出1,216万元,其他政府性基金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29,314万元。
——债务付息支出50,150万元,主要是专项债券收入安排的支出。
——债务发行费用支出151万元。
(2)补助下级支出10,339万元,主要是对城区、红海湾开发区的转移支付补助。
(3)上解上级支出10,393万元,主要是省对三个直管县的中央移民扶持基金及中央水库移民扶持基金。
(4)地方政府专项债务转贷支出188,900万元,主要安排支持基础设施、乡村振兴、补齐民生短板等重点项目建设。
(5)调出资金49,120万元,主要是一般公共预算统筹力度,弥补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缺口。
3、结转资金使用情况
2021年结转至2022年安排的支出223,234万元,年末结余118,599万元,主要是土地储备项目资金结余。
4、预算调整及执行情况
根据市八届人大常委会第四次、第十一次会议通过的市级预算调整方案,市财政调整了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政府性基金预算总收入从1,002,346万元调整到461,933万元(主要是增加债务收入,调减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政府性基金预算总支出相应从1,002,346万元调整到461,933万(主要是调减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和政府性基金调出资金、增加债券转贷支出)。已按照市人大审议的预算调整方案予以执行。
(三)市级国有资本经营收支决算情况
1、收入决算情况
2022年市级国有资本经营收入决算数2,40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73万元,加上上年结余797万元,收入总计3,270万元。
2、支出决算情况
国有资本经营支出决算数1,130万元,补助下级支出145万元,上解上级支出0万元,调出资金1,794万元,支出合计3,069万元。
收支相抵,年终结转201万元,主要用于弥补友谊宾馆亏损补贴(主要项目详见附表四)。
3、预算调整及执行情况
根据市八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通过的市级预算调整方案,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总收入从22,723万元调整到3,270万元(主要是我市国有企业组建时间短、融资难,新项目在年中推进中,因受多方面因素影响,业务推进不理想,致使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达不到年初预算计划预期)。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总支出相应从22,723万元调整到3,270万元(主要是收入减收相应调减支出)。已按照市人大审议的预算调整方案予以执行。
(四)市级社会保险基金收支决算情况
1、收入决算情况
2022年市级社会保险基金收入决算数697,089万元,加上上级补助收入233,786万元,上年结余620,026万元,收入总计1,550,901万元。
2、支出决算情况
社会保险基金支出决算数890,191万元,加上上解上级支出6,771万元,支出合计896,962万元。
收支相抵,当年结余33,913万元,累计结余653,939万元(主要项目详见附表五)。
二、2022年全市决算草案
在2022年市级财政决算草案正式编成的基础上,全市财政总决算也已汇总编成。借此机会,我汇报2022年全市财政总决算的汇编情况:
(一)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支决算情况
根据汇编决算,2022年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612,989万元,为年度预算的104.89%,增长16.16%,增幅排名全省第二位。2022年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完成2,967,244万元,为年度预算的97.05%,增长6.12%(主要项目详见附表六)。
2022年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决算数612,989万元,加上级补助收入2,288,587万元,上年结余收入328,432万元,调入资金550,241万元,债务转贷收入248,126万元,动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59,274万元,收入总计4,087,649万元。
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数2,967,244万元,加上解上级支出705,731万元,债务还本支出92,132万元,补充预算稳定调节资金21,718万元,支出合计3,786,825万元。
收支相抵,结转300,824万元,全部按规定结转下年继续安排,净结余为0(主要项目详见附表七)。
(二)全市政府性基金收支决算情况
2022年全市政府性基金收入决算数341,939万元,加上上级补助收入28,048万元,地方政府专项债务转贷收入990,960万元,上年结余239,017万元,调入资金762万元(主要是年终预算单位缴回违规津补贴等统筹调入),收入总计1,600,726万元。
全市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数1,148,393万元,加上解上级支出10,393万元,债券还本支出160,960万元,调出资金147,421万元,支出合计1,467,167万元。
收支相抵,结转133,559万元,全部按规定结转下年继续安排,净结余为0(主要项目详见附表八)。
(三)全市国有资本经营收支决算情况
2022年全市国有资本经营收入决算数82,476万元,加上级补助收入185万元,上年结余1,564万元,收入合计84,225万元。
国有资本经营支出决算数36,126万元,加上解支出112万元(主要是市拨付三个直管县关于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中央财政补助资金共112万元),调出资金47,700万元,支出合计83,938万元。
收支相抵,结转287万元,全部按规定结转下年继续安排(主要项目详见附表九)。
(四)全市社会保险基金收支决算情况
2022年全市社会保险基金收入决算数794,571万元,加上上级补助收入240,546万元,上年结余688,925万元,收入总计1,724,042万元。
社会保险基金支出决算数997,653万元,加上解上级支出6,983万元,支出合计1,004,636万元。
收支相抵,当年结余30,481万元,累计结余719,406万元(主要项目详见附表十)。
过去的一年,我们凝心聚力,扎实工作,全年财政实现了收支平衡,略有结余的理财目标,较好地完成了财政各项工作任务,为全市经济健康发展,提供了坚强的财力保障。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当前预算执行和财政工作中还存在一些困难和问题:一是财政收支矛盾突出,我市财政收入总量小,非税收入占比高,收入增长的持续性、稳定性不强,但各项财政支出刚性增长,财源建设统筹力度仍需持续加大。二是“先谋事后排钱”的理念仍不牢固,各地各部门谋划储备项目的能力还有所欠缺,对上级各类资金的承接能力较差。三是面对新形势、新要求,财政管理水平还不够匹配,财政资金支出进度、资金使用规范、资金使用效益等财政管理工作仍需进一步加强。我们将高度重视这些问题,继续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的工作部署,认真履职尽责,积极采取培植财源税源、强化财政管理、深化财政改革等举措,努力加以解决,以责无旁贷的奋斗者姿态,为推动汕尾革命老区高质量发展、开创现代化建设新局面作出积极贡献!
附件:总附表.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