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12月9日在汕尾市第六届人民代表
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四次会议上
汕尾市财政局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我受市人民政府委托,向市人大常委会作关于汕尾市2015年市级财政预算调整方案的报告,请予审议。
2015年,为进一步扩大内需,促进经济平稳较好发展,经省人大常委会、省政府批准,省财政厅以粤财预[2015]222号和粤财预[2015]449号分两批下达我市(不含陆丰市、陆河县)地方政府债券转贷资金36471万元和26303万元(其中安排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资金6295万元,安排普通公路建设3958万元,重点项目建设52521万元,合计62774万元)。经市政府常务会议研究通过,具体分配方案为:市级54422万元(其中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资金1901万元,重点项目建设52521万元),城区普通公路建设资金1113万元,华侨区普通公路建设资金53万元,红海湾开发区普通公路建设资金210万元,海丰县6976万元(其中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资金4394万元,普通公路建设资金2582万元)。
根据财政部和省财政厅有关地方政府债券管理规定,2015年市级地方政府债券转贷资金需列入年度预算计划。另外,受汕尾电厂2014年国有资源有偿使用收入一次性入库9000万元及信利集团2015年税收总额减收4.14亿元的影响,2015年市级非税和税收收入出现减收,加上国家政策性调资增支因素,形成较大的支出缺口。为确保年度预算收支平衡,需要调入预算稳定调节基金和盘活财政存量资金补充财政收支缺口。同时受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因未能如期实现年初计划而出现明显减收增支因素的影响,市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也出现较大变化。按照《预算法》和《广东省预算审批监督条例》的规定,为保证预算编制的规范性、完整性和准确性,需对2015年市级一般公共预算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进行调整。现将具体调整方案报告如下:
一、2015年市级一般公共预算收支调整情况
2015年市级一般公共预算总收入年初预算数为162926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收入预算数99742万元,税收返还、省转移支付补助等收入30696万元,调入资金29700万元,下级上解收入788万元,调入预算稳定调节基金2000万元),调整预算数为216587万元,比年初预算数增加53661万元(主要是2015年地方政府债券转贷收入增加54422万元,收回的结余结转资金增加14428万元,调入预算稳定调节基金增加7499万元,已在偿债准备金垫付的债券置换收入增加6623万元,上级补助收入增加2589万元;非税收入减少9900万元,税收收入减少2000万元,调入资金减少20000万元)。
2015年市级一般公共预算总支出年初预算数为162926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数159186万元,上解省及补助县区等支出3740万元),调整预算数为216587万元,比年初预算数增支53661万元。原因是增支地方政府性债券转贷支出54422万元(其中市级保障性安居工程1901万元;工业大道西段综合市政改造项目17500万元;市区红海西路改造工程8000万元;市区文德路北段等七条“断头路”市政改造工程7621万元;汕尾大道市区埔边至罗马广场升级改造工程9000万元;市体育中心一期工程3000万元;汕尾民间艺术馆建设项目2000万元;市档案馆建设项目1000万元;2015年水利重点项目前期费用1000万元;深汕高速公路长沙湾互通立交改造工程900万元;汕尾特勤消防站建设项目700万元,其他市政公共设施建设资金1800万元),国家政策性调资增支1486万元,减少偿债准备金支出2247万元。
具体收支分类科目变动情况详见附件一。
二、2015年市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调整情况
2015年市级政府性基金总收入年初预算数为83330万元(其中政府性基金收入预算数78213万元,上年结转收入5117万元),调整预算数为77173万元,比年初预算数减少6157万元,主要是火车站片区地块未能按计划拍卖,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相关收入减少13207万元,城市公用事业附加收入减少129万元,其他政府性基金收入中省拨入福利彩票发行费减少579万元,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收入增加7552万元,港口建设费收入增加34万元,散装水泥专项资金收入增加164万元,政府住房基金收入增加8万元。
2015年市级政府性基金总支出年初预算数为83330万元(其中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数49885万元,政府性基金补助下级支出3377万元,调出资金28000万元,年终结转2068万元),调整预算数为77173万元,比年初预算数减少6157万元,主要是增加政府住房基金支出8万元(公积金管理费用增加);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增加16463万元(主要是增加汕尾市振兴投资有限公司的征地款支出20000万元,减少土地开发支出711万元,农业土地整理支出913万元,保障性安居工程支出715万元,耕地占用税支出1198万元);城市公用事业附加减支79万元;农业土地开发资金减支416万元;新增建设用地有偿使用费减支1480万元;散装水泥专项资金减支30万元;彩票销售机构业务费减支386万元;彩票公益金减支500万元;调出资金减少20000万元(因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净收益大幅度减少);年终结转增加263万元。
具体收支分类科目变动情况详见附件二。
特此报告,请予批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