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汕尾市人民政府
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税务局 广东省财政厅 广东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印发《广东省“三旧”改造税收指引(2019年版)》的通知
  • 2019-12-30 11:27
  • 来源: 本网
  • 发布机构:汕尾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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粤税发〔2019〕188号

国家税务总局广州、各地级市、珠海市横琴新区税务局,各地级以上市财政局,各地级以上市自然资源主管部门:

  按照《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化改革加快推动“三旧”改造促进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粤府〔2019〕71号)要求,为进一步发挥税收职能作用,持续为“三旧”改造工作提供有力税收支持,推动“三旧”改造取得突破性进展,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税务局、广东省财政厅、广东省自然资源厅组织编写了《广东省“三旧”改造税收指引(2019年版)》,现印发给你们,请按照执行。

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税务局 广东省财政厅 广东省自然资源厅

2019年12月11日

  《广东省“三旧”改造税收指引(2019年版)》.doc


  媒体解读:粤“三旧”改造最新税收指引发布,覆盖两大类9种改造模式

  视频解读:一册在手明晰“三旧”改造税费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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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广东省财政厅门户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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