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汕尾市人民政府
关于快递收派服务免征增值税政策的公告
  • 2022-06-02 15:02
  • 来源: 汕尾市财政局
  • 发布机构:汕尾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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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现将快递收派服务免征增值税政策公告如下:

  自2022年5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对纳税人为居民提供必需生活物资快递收派服务取得的收入,免征增值税。

  快递收派服务的具体范围,按照《销售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注释》(财税〔2016〕36号印发)执行。

  特此公告。

财政部 税务总局

2022年4月29日

(来源:财政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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