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规定,现公布市编办2017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情况六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7年1月1日起至2017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的电子版可以在汕尾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www.envoykitchen.com)查阅。对本年度报告如有疑问,请与市编办联系(地址:汕尾市政府大楼417室,邮编:516600;联系电话:0660-3372346;电子邮箱:swbwbzhk@126.com)。
一、概述
2017年市编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积极开展政务公开工作。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汕尾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汕尾市贯彻落实广东省关于国务院办公厅2017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分工方案实施意见的通知》(汕府办函〔2017〕122号)的要求,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全面推进政务公开,积极回应社会关切,增进社会各界对政府工作的了解理解、认同协同,促进政府有效施政和社会和谐。
(一)认真贯彻落实《汕尾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汕尾市贯彻落实广东省关于国务院办公厅2017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分工方案实施意见的通知》。根据粤汕府办函〔2017〕122号文要求,市编办及时召开专题工作会议进行研究布置,采取有效措施,统筹推进,全力推进审批改革、中介服务等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及时解读、回应政策措施及热点舆情,认真做好依申请公开工作,现将落实情况汇报如下。一是编制公布市、县权责清单并实行动态调整。我市于2015年8月启动权责清单工作,市编办切实发挥牵头作用,成立专责工作组,在人力十分有限的情况下,严格遵循部门“三报三审”、广泛征求社会各界意见、市政府分管领导亲自审核等程序,对现有的权责事项进行合法性、合理性和必要性审查,最终形成市直50个部门和单位的权责清单和职权调整目录,共清理各类权责事项8240项,调整72项,保留8168项(其中,行政许可330项,行政处罚5466项,行政强制388项,行政征收26项,行政给付50项,行政检查506项,行政确认119项,行政奖励44项,行政裁决9项,其他1230项)。经市委、市政府审议通过后于2016年4月份在汕尾党政信息网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公布实施。各县(市、区)权责清单也已全部公布。为了深入推行政府部门权责清单制度,根据《汕尾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调整完善市、县政府部门权责清单工作的通知》(汕府办明电〔2017〕96号)文要求,相关单位以2016年向社会公布的市政府部门权责清单为基础,对各自的权责清单进行了动态调整。此次调整,主要是按照市政府七届十六次常务会议通过的《汕尾市行政许可事项保留目录(2017年版)》和《汕尾市2017年市级行政审批事项调整目录》要求,对原有权责清单中“行政许可”和“其他”类别的行政职权进行修改完善,调整了“行政许可”事项423项,“其他”类别事项38项,市直50个单位上报的调整事项,经市编办、市法制局进行了形式审查和合法性审查,并经市政府领导签发,动态调整后的权责清单已在汕尾市党政信息网政务公开重点领域向社会公布。二是推广“一门式、一网式”政府服务模式。按照省、市的工作部署,我市制订并公布了《汕尾市推广一门式一网式政府服务模式改革工作方案》和《汕尾市简化优化公共服务流程方便基层群众办事创业工作方案》,明确了目标任务、责任分工以及工作时间表、路线图。目前,正按照时间节点稳步推进。一方面,结合实际推进本地实体办事大厅的建设和改造工作。将现有进驻政务服务大厅27个市直部门分设的44个办事窗口整合为11个综合服务窗口,其中8个综合受理窗口,2个发证窗口和1个咨询窗口。合理运用中心现有场地,将1楼改造为综合办事大厅,设立综合办事功能区、网上办事自助区、等候区、发证区等4个功能区;2楼改造为进驻单位审批科长办公区;3楼改造为市政务中心机房和全市政务中心视频监控中心。按照省政府一门一网式政务服务模式改革要求,我市全新政务服务中心已于今年5月15号开始正式对外办公。另一方面,推进一门一网式政务服务系统平台建设。市经信局牵头制定了我市一门一网式政务服务系统平台建设实施方案,启动综合服务管理平台具体建设工作。政务服务综合管理平台涵盖了统一申办受理系统、统一处理调度系统、单位办件子系统、数据统计分析系统、公共服务事项目录管理系统等功能模块,核心是统一申办受理系统建设。统一申办受理系统将实现面向窗口收件人员提供统一的事件申办和受理,根据对申办事件登记和审核的处理需求,提供统一申办信息审核、统一事件登记、统一事件管理等功能。其中,平台的核心子系统统一申办受理系统、统一处理调度子系统、公共事项目录管理系统和数据统计分析系统已完成开发,结合市政务服务实体大厅改造后对外提供办事服务,平台核心办事子系统已于今年5月15号投入使用,其它子系统模块已开发完毕现正处于调试阶段。目前跟各县(市、区)系统对接工作正在有序进行。三是全面完成行政审批标准化工作。市、县两级全部完成行政审批事项标准编制录入工作,其中市直45个单位759项、市城区20个单位278项、海丰县35个单位527项、陆丰市35个单位531项、陆河县34个单位407项,大力优化审批流程、减少审批环节、压缩办理时限,推进行政审批规范高效运行,进一步改善我市政务营商环境。按照新的标准,市一级许可事项办理时限比法定时限提速至少30%以上,其中46%的事项提速50%以上。四是清理规范市政府部门行政许可中介服务,编制行政许可中介服务事项清单。2016年3月,我办转发了《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清理规范省政府部门行政审批中介服务工作方案的通知》(粤府办〔2015〕50号),全面部署清理规范市政府部门行政审批中介服务工作,要求市直有审批权限的单位对本单位中介服务事项及收费项目进行自查清理并汇总上报。在此基础上,对照国家、省两批清理规范国务院部门、省政府部门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目录,梳理形成了《汕尾市第一批清理规范46项市政府部门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目录》,经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已在汕尾党政信息网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向社会公布《汕尾市第一批清理规范市政府部门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目录》,共清理规范中介服务事项46项。目前按照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关于清理政府部门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的统一部署和要求,为继续落实《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清理规范省政府部门行政审批中介服务工作方案的通知》(粤府办〔2015〕50号),进一步深化我市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有效清理规范市政府部门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促进中介服务市场健康发展,我办梳理了《汕尾市第二批清理政府部门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目录》,共29项,同时为深入推进我市“放管服”改革,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提高政府效能,我办结合《广东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公布省政府部门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清单的通知》(粤机编办发〔2017〕34号),梳理了《汕尾市政府部门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清单》,共44项,目录以外一律不得设置中介服务事项,中介服务事项严格按照保留目录实施,经市政府常务会议讨论通过,已在汕尾市党政信息网政务公开重点领域向社会公布。五是加快网上办事大厅建设应用进程,建设网上统一申办受理平台,与部门审批系统无缝对接。汕尾分厅不断完善平台功能,升级改造公共审批平台,构建新型统一申办受理平台,与部门审批系统进行对接。六是普及网上办事大厅手机版及企业专属网页和市民个人网页。继续加强汕尾分厅与省主厅互联互通,接入省网上办事大厅手机版应用;完成企业专属网页和市民个人网页改版上线并正推广使用;逐步推进汕尾市政务信息资源共享交换平台的建设;初步完成市级电子证照系统、汕尾分厅事项服务管理平台效能计分系统建设,完善部门内部的效能监督与监控平台。七是建立市网上办事大厅市直单位行政审批绩效评价机制。鉴于此项工作省里去年八月份才开展,目前还没有向市、县推广,我办将积极与省联系,尽快开展此项工作。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汕尾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汕尾市贯彻落实广东省关于国务院办公厅2017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分工方案实施意见的通知》(汕府办函〔2017〕122号)涉及到我办的相关工作,我办都主动在汕尾市党政信息网政务公开重点领域向社会公布。2017年总共在汕尾市党政信息网政务公开重点领域公布6条信息,6个文件。比如《关于公布市政府部门权责清单(2017年版)的通知》、《汕尾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调整完善市、县政府部门权责清单工作的通知》(汕府办明电〔2017〕96号)、《汕尾市行政许可事项保留目录(2017年版)》和《汕尾市2017年市级行政审批事项调整目录》、《汕尾市第二批清理政府部门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目录》、《汕尾市政府部门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清单》等。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市编办2017年度没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7年度无向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人进行收费的情况,未产生政府信息公开事务诉讼相关的费用支出。
五、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7年度未收到行政复议,没有引发有关政府信息公开提起的行政诉讼。
六、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情况⠼/span>
2017年,市编办积极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取得了积极成效,但也存在以下问题:一是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认识还不足,重视不够,机构不够健全完善。二是对政府信息公开内容不够全面、不够及时。三是对政府网站建设还不够重视,存在重网站建设、轻内容维护的现象,对信息公开专栏的维护不够及时主动。
2018年,市编办将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深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着力开展以下几方面工作:一是进一步深化公开内容,着力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公开,对公开内容进行动态扩展和定期审查。不断拓展政务公开层面,推动政务公开向基层延伸。二是完善政务公开工作机制,继续优化政务公开渠道,完善政府网站、政务微博、政务微信等新媒体载体建设,运用全媒体手段做好政务公开工作,不断丰富公开形式。三是提升政府网站的服务能力。继续推进政府网站集约化建设,强化政府与网民互动交流,切实加强政策解读,有效扩大公众参与,及时回应社会关切。切实提高网上办事能力,建设更加高效的政府信息公开平台。
2018年3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