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放管服”改革有关精神,根据《广东省推进职能转变协调小组关于在全省开展“减证便民”行动的通知》(粤职转发〔2017〕1号)要求,为进一步推动政府职能转变,切实解决烦扰群众的各种“奇葩”证明、循环证明、重复证明等问题,经征求相关单位意见,形成了《汕尾市取消证明事项目录(网上征求意见稿)》。根据政务公开工作要求,现公开征求意见,请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进行反馈:
1.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寄至:汕尾市人民政府大楼四楼415室(邮编:516600);
2.通过电话方式提出意见,电话号码:0660-3819689;
3.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将意见发送至:swssgb@126.com。
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18年6月10日。
附件:汕尾市取消证明事项目录(网上征求意见稿)
汕尾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
2018年6月1日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