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推进文明创建工作,规范学校周边食品市场秩序,切实保障广大师生饮食安全,根据汕尾市全面开展文明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汕尾市全面开展文明创建工作总体方案的通知》和汕尾市食安办等6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学校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工作的实施意见》文件要求,2018年10月24日,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联合城区食品药品药品监管局,对汕尾市林伟华小学、实验小学及汕尾市城区奎山小学等学校周边开展食品安全大清查行动。
一是对学校周边的商店、超市、食杂店、小卖部等食品经营者的主体资格进行全面检查,做到主体资格、经营状况底数清、情况明,并进行登记造册,引导其规范经营。
二是对学校周边食品经营单位的环境卫生状况、管理制度、索证索票、原料购进记录等内容进行全面检查,严查食品经营者是否制售假冒伪劣和有害食品,是否销售“三无”和过期霉变食品,深挖学校周边存在的食品安全隐患。
三是对学校周边食品经营单位逐家逐户发放食品安全法律法规等宣传资料,组织开展食品安全进校园活动,督促经营者建立并执行食品安全管理制度,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提高诚信守法经营意识,确保所制售的食品安全。同时,深入学校进行食品安全知识宣传教育,教育中小学生如何识别假冒伪劣以及过期变质食品等知识,提升食品安全消费意识。
本次行动共出动执法人员近50人,检查学校周边食品经营单位33家,发出监督意见书及责令整改意见书22份,发放食品安全宣传资料1200余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