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监部门批准的可以向个人消费者销售药品的网站具有哪些特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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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07-31 00:00
- 来源:
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 发布机构:汕尾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 【字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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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网站开办单位为依法设立的药品零售连锁企业,经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批准,获得了《互联网药品交易服务资格证书》(服务范围:向个人消费者提供药品)。
(2)在网站的显著位置标示出《互联网药品交易服务机构资格证书》的编号。
(3)网站只能向消费者销售非处方药,网站具备网上查询、网上咨询(执业药师网上实时咨询)、生成订单、电子合同等交易
(1)网站开办单位为依法设立的药品零售连锁企业,经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批准,获得了《互联网药品交易服务资格证书》(服务范围:向个人消费者提供药品)。
(2)在网站的显著位置标示出《互联网药品交易服务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