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汕尾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组织对全市范围内生产经营的食品进行监督抽检工作,具体包括食用农产品、粮食加工品、乳制品等214批次,其中内在质量不合格食品9批次,内在质量不合格食品发现率为4.21%。食品合格信息和不合格食品信息详见附件1、2。不合格样品所涉及的标称生产经营单位、产品和不合格指标具体信息如下:
(一) 食用农产品不合格3批次:海丰县附城大好彩酒家采购的九沙鱼检出呋喃西林代谢物(氨基脲)(SEM);海丰金鹏国际酒店有限公司采购的九沙鱼检出呋喃西林代谢物(氨基脲)(SEM);汕尾市林伟华中学(第一食堂)采购的上海青毒死蜱超标。
(二)蔬菜制品不合格6批次:汕尾市城区职业技术学校的菜脯检出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防腐剂混合使用时各自用量占其最大使用量的比例之和 、甜蜜素(以环己基氨基磺酸计)超标;汕尾市城区田家炳中学的萝卜干检出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防腐剂混合使用时各自用量占其最大使用量的比例之和 、甜蜜素(以环己基氨基磺酸计)超标;海丰县才华外国语学校的萝卜干检出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防腐剂混合使用时各自用量占其最大使用量的比例之和、 甜蜜素(以环己基氨基磺酸计)超标;海丰县梅陇镇泰林中英文学校的萝卜干检出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防腐剂混合使用时各自用量占其最大使用量的比例之和 、甜蜜素(以环己基氨基磺酸计)超标;汕尾市林伟华中学(第一食堂)的咸菜二氧化硫残留量超标;汕尾市职业技术学校的咸菜二氧化硫残留量超标。
汕尾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已责成相关县(市、区)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及时对不合格食品及其生产经营者进行调查处理,依法查处违法生产经营行为,督促企业履行法定义务,并将相关情况记入食品生产经营者食品安全信用档案,查处情况由企业所在地负责案件查办的市、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按规定公开,有关信息可在我省相关市、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网站上查询。
附件1:合格产品信息.xls
附件2:不合格产品信息.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