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汕尾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组织对全市范围内生产经营的食品进行监督抽检工作,具体包括粮食加工品、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肉制品、蛋制品、蔬菜制品、水果制品、水产制品、饮料、酒类、茶叶及相关制品、薯类及膨化食品、糖果制品、豆制品、蜂产品、乳制品、餐饮食品、食用农产品、速冻食品、淀粉及淀粉制品和糕点等共783批次,其中内在质量不合格食品13批次,内在质量不合格食品发现率为1.66%。食品合格信息和不合格食品信息详见附件1、2。不合格样品所涉及的标称生产经营单位、产品和不合格指标具体信息如下:
(一) 食用农产品不合格6批次:海丰县红城喜临门酒家有限公司2017年6月9日采购的沙白,检出氯霉素;汕尾高峰科特纸业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5月1日采购的生姜,铅超出标准规定;汕尾市逸挥基金医院2017年5月15日采购的豆角,克百威(克百威及三羟基克百威之和,以克百威计)超出标准规定;陆河县城伟坤客家王餐厅2017年5月24日采购的芹菜克百威(克百威及三羟基克百威之和,以克百威计)超出标准规定;汕尾市城区金谷香饭店2017年6月6日采购的豇豆,克百威(克百威及三羟基克百威之和,以克百威计)超出标准规定;陆河县新万家福百货店2017年5月24日采购的鹌鹑蛋,检出氟苯尼考。
(二)餐饮食品不合格2批次:海丰县凤椰四季音乐主题餐厅2017年5月15日经营的乌鸡肉,磺胺类超出标准规定;汕尾市城区金谷香饭店2017年6月6日经营的立鱼肉,检出呋喃唑酮代谢物(3-氨基-2-噁唑烷基酮)(AMOZ)。
(三)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不合格1批次:海丰县大信商场2017年5月20日经营的散装咸干花生,检出二氧化硫。
(四) 儿童食品(小学周边)不合格2批次:海丰县海城盛泰商行经营的规格为110g/瓶的金津咸金枣(2017年2月20日生产),检出铝(干制品,以Al计);海丰县城东祥发百货店经营的金桔条(2017年4月18日生产),检出铝(干制品,以Al计)。
(五)肉制品不合格2批次:陆县城新承发食品批发门市经营的鸭腿(腊味)、腊肠过氧化值超出标准规定。
汕尾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已责成相关县(市、区)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及时对不合格食品及其生产经营者进行调查处理,依法查处违法生产经营行为,督促企业履行法定义务,并将相关情况记入食品生产经营者食品安全信用档案,查处情况由企业所在地负责案件查办的市、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按规定公开,有关信息可在我省相关市、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网站上查询。
附件:1、合格产品信息
2、不合格产品信息
2017年7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