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汕尾市城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根据根据省、市的部署和城区政府的指导,结合我区食品安全状况、居民饮食消费特点,在我区食品生产、流通、餐饮和小作坊企业中,按每千人开展3批次食品检验计划,我局开展食品抽检862批次。本期公告为餐饮环节240批次的抽检数据,经检测4批次不合格,236批次合格,不合格食品发现率1.67%。食品合格信息、不合格信息详见附件1、2。不合格食品所涉及的具体信息是:
1.汕尾市城区东佳美食城2017年9月27日购进的红口贝,检出孔雀石绿不合格;
2.汕尾市城区小岛渔村海鲜酒家2017年9月29日购进的南软贝、扇贝、沙白贝,检出孔雀石绿不合格;
汕尾市城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将对不合格食品进行立案调查,依法查处违法经营行为,责令立即改正,查处情况按照规定将予以公开。
附件1:合格食品信息(第四期)
附件2:不合格食品信息(第四期)
汕尾市城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7年12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