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养老机构、福利院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确保养老机构、福利院食品安全,近日,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组织对辖区养老机构、福利院等食堂进行了一次专项检查。
此次行动主要检查提供餐饮服务的养老机构、福利院是否取得《食品经营许可证》、食品安全制度管理落实情况、从业人员管理情况(要求从业人员必须取得有效健康证明),硬件设施配备情况,食品原料采购索证索票验收情况。要求各养老机构、福利院食堂食品加工过程要规范,不得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不得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按要求落实留样制度,并做好记录;每餐后餐饮用具必须清洗消毒,保持清洁。督促各级养老机构、福利院落实食堂食品饮食安全的主体责任,建立健全以养老机构、福利院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的食品安全责任制,配备专职或者兼职食品安全管理人员,明确相关人员的责任,确保食品安全责任落实到位。
检查中,针对个别养老机构、福利院食堂存在的食品安全管理制度落实不到位、从业人员未定期体检、索证索票记录不全、餐饮具消毒不符合要求、食品留样不规范等问题,监管人员现场培训指导,并下达限期整改意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