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汕尾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红海湾分局组织抽检粮食加工品、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调味品、肉制品、乳制品、饮料、饼干、酒类、蔬菜制品、水果制品、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水产制品、淀粉及淀粉制品、方便食品、糕点、豆制品、餐饮食品、食用农产品等食品大类共94批次样品。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检验和判定,其中抽检项目合格样品90批次、不合格样品4批次,主要检出农兽药残留超标、微生物污染等问题。不合格样品基本情况如下,其余具体产品抽检结果见附件。
一、农兽药残留超标
(一)水龟寮人民市场卓概销售的豇豆(抽样日期:2023-02-09),检出灭蝇胺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华测检测认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二、微生物污染
(一)汕尾红海湾田墘广源火锅店使用的米饭碗(复用餐饮具)、汤碗(复用餐饮具)以及汕尾红海湾田墘粤滋味茶餐厅使用的碗(抽样日期:2023-02-10),均检出大肠菌群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华测检测认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汕尾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已要求辖区市场监管部门及时对不合格食品及其生产经营者进行调查处理,责令企业查清产品流向,采取下架、召回不合格产品等措施控制风险,并分析原因进行整改;同时要求辖区市场监管部门将相关情况记入生产经营者食品安全信用档案,并按规定在监管部门网站上公开相关信息。
食品安全消费提示:消费者应当在正规可靠渠道购买所需食品并保存相应购物凭证,要看清外包装上的相关标识,如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者名称和地址、成分或配料表、食品生产许可证编号等标识是否齐全并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不购买无厂名、厂址、生产日期和保质期的产品,不购买超过保质期的产品,不购买公布的不合格产品。欢迎广大消费者积极参与食品安全监督,关注食品安全抽检信息公布,如在市场上发现本次公布信息中所涉的不合格食品,请及时拨打当地投诉举报电话12345或12315。
附件:附件1 监督抽检产品合格信息(2023年第三期).xls
汕尾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3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