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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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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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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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法企业名称或违法自然人姓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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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法企业组织机构代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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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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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违法事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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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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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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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出处罚的机关名称和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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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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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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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陆)食药监食罚〔2018〕44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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陆丰市广旺食品有限公司生产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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陆丰市广旺食品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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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水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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陆丰市广旺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生产日期为2018/05/02的鸡蛋肉松面包和生产日期为2018/05/02的黑米夹心面包经抽检,检验结果为鸡蛋肉松面包菌落总数项目不符合GB 7099-2015要求、防腐剂混合使用时各自用量占其最大使用量的比例之和项目不符合GB 2760-2014要求,黑米夹心面包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防腐剂混合使用时各自用量占其最大使用量的比例之和项目不符合GB 2760-2014要求,检验结论均为不合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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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罚种类:1、责令停止并改正生产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的违法行为;2、没收违法所得420元,处罚款40000元,罚没款共计40420元。
依据:《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三条、《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二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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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动履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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陆丰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018-1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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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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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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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陆)食药监食罚〔2018〕4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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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素莲未取得食品小作坊登记证加工食品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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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素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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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事人未取得食品小作坊登记证加工油炸鱼预包装食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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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罚种类:1、责令停止未取得食品小作坊登记证加工食品的违法行为;2、没收违法加工的产品及包装材料;3、处罚款5000元。
依据:《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三条、《广东省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和食品摊贩管理条例》第四十八条第一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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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动履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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陆丰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018-1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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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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