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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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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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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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法企业名称或违法自然人姓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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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法企业组织机构代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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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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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违法事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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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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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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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出处罚的机关名称和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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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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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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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陆)食药监食罚〔2018〕46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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陆丰市益记海味实业有限公司使用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原料生产食品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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陆丰市益记海味实业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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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1441581196896290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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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益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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陆丰市益记海味实业有限公司生产的生产日期为2017-09-29的鱼翅经抽检,检验结果为呋喃西林代谢物氨基脲项目不符合农业部公告第560号要求,检验结论均为不合格。经查,该产品生产过程未添加呋喃西林类化学物质,生产原料从广州一海产品店购进,该公司采购食品原料时未履行进货查验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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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罚种类:1、责令立即改正使用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原料生产食品、采购食品原料时未履行进货查验义务的行为;2、给予警告;3、没收违法所得1000元,处罚款6500元,罚没款共计7500元。
依据:《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三条、《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五条第一款第(四)项、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三)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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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动履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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陆丰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018-1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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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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