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节期间,为确保市场安全稳定,维护良好旅游市场秩序,根据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全市市场监管系统聚焦市场监管重点领域、重点场所,持续强化执法监督检查,切实规范经营行为,消除安全隐患,营造欢乐祥和的节日市场氛围。
一是强化引导,夯实经营主体责任。组织旅游行业相关协会、企业代表召开春节期间市场监管领域旅游市场经营行为提醒告诫会和特种设备经营单位安全警示教育会等会议;同时向全市经营主体发放《关于规范2024年春节期间经营者价格行为行政指导书》《春节期间餐饮、旅游住宿行业经营行为提醒告诫书》《食品安全消费提醒》《春节期间网络交易平台合规经营指引》,要求各经营主体要自觉遵守法律法规,遵循公平、公正、合法、诚实、信用原则,提高思想站位和经营自律,着力提升自身服务质量,营造良好旅游消费环境,共同推动汕尾旅游产业高质量发展。
二是狠抓重点,维护旅游市场秩序。打好“行政指导+提醒告诫+价格承诺”组合拳,督促指导各旅游行业经营单位严格执行明码标价、收费公示、货价相符;强化属地监管,联动城区市场监管部门在春节期间每日上午10:00至下午6:00,晚上9:00至次日凌晨1:00,开展春节旅游市场“日查夜巡”,对旅游景区、高铁站、海鲜市场、餐饮大排档、酒店民宿、港货行、土特产等重点场所开展巡查,依法依规严厉查处借节假日之际哄抬价格、串通涨价、价格欺诈、缺斤短两等违法行为;同时,每日定期公布市场猪肉价格监测信息,帮助市民群众和来汕游客了解市场动态和价格波动。
三是严格监管,守牢“四大安全”底线。聚焦食品、药品、日用品、安全生产等领域,重点对食品采购验收、索证索票、餐饮具消毒、环境卫生等情况进行检查,切实保障群众“舌尖上的安全”;强化“两品一械”及处方药销售监管,从严从快查出违法违规行为;推进生产企业“两个规定”落实,排查烟花爆竹、儿童和老年人用品、电动自行车及冬季取暖设备的质量安全隐患;强化城镇燃气安全隐患整治,严厉打击超期未检、不合格气瓶充装及虚假检验报告等违法行为,确保安全运行。
四是多举维权,维护市民消费权益。畅通涉旅消费投诉渠道,积极落实全员值班备勤机制,安排专人快速处理通过12345政务服务平台和全国12315平台接收的旅游消费类咨询、投诉、举报信息,做到“接诉即办”,有效化解矛盾纠纷;动员党员干部在保利金町湾等景区设立消费维权服务站点,现场为消费者答疑解惑和受理消费维权纠纷。节日以来,全市各级市场监管部门接收涉旅消费纠纷46宗,均第一时间核查处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