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药监办〔2016〕30号
各县(市、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市食品药品检验所、机关各科室:
现将《汕尾市开展食品药品“三大行动”总体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汕尾市开展食品药品“三大行动”总体工作方案
汕尾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办公室
2016年5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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