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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食品药品监管局等6部门联手开展学校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整治
  • 2016-11-14 00:00
  • 来源: 本网讯
  • 发布机构:汕尾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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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进一步提高学校食品安全水平,近日,汕尾市食安办、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联合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办公室、教育局、公安局、城市综合管理与行政执法局等部门,在全市开展一次声势浩大的学校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专项整治,积极助推文明城市创建活动。

        此次整治以学校校园及周边为重点区域,以食品经营单位为重点对象,以查处无证经营、规范市场秩序为主要内容。重点突出了八项工作。一是规范加工经营行为。督促校园及周边食品经营单位建立良好行为规范,加强人员、场所、原材料和加工过程等管理,建立风险自查和安全隐患报告制度,及时排查和控制食品安全风险。二是依法严格进行监管。将学校校园及周边食品经营单位纳入监督管理范围,作为日常检查、随机抽查和飞行检查的重点。对学生校外托管机构实施动态登记,严查校园周边食品无证摊贩。三是严惩违法犯罪行为。严厉查处学校校园及周边食品经营者无证经营、售卖和使用来源不明、“三无”(无厂名、无厂址、无生产日期)、无中文标识、无生产许可、超过保质期限、腐败变质食品等违法行为。四是开展食品安全教育。组织开展食品安全进校园活动,提高学生的食品安全意识。五是加强综合治理。将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纳入社会治安重点地区和突出治安问题排查整治范围,深入推进学校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的综合治理。六是全面公开信息。提高监督的透明度和公信力,公开监管责任,公开检查结果和舆情处置信息,及时回应社会关切。七是强化应急处置。督促学校制定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预案,定期开展应急演练,主动加强与相关部门单位的联系,形成联动机制。八是推进社会共治。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发挥“12331”投诉举报热线作用,鼓励群众投诉举报食品生产经营违法行为;发挥新闻媒体、社会公众的监督作用,及时核查处置媒体和群众反映的学校校园及周边的食品安全问题;强化社会监督,形成齐抓共管社会共治格局。

        据统计,开展专项整治以来,各部门共出动执法人员 1639人次,检查学校校园及周边食品经营单位553家次,发出责令整改通知书 452份,发放各类宣传资料15000多份。打造学校食堂食品安全量化分级A级单位30家,“明厨亮灶”工程223家。学校校园及周边的食品安全状况得到了明显改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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