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汕尾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结合全市创卫创文工作,组织开展美容美发机构专项整治,重点对辖区美容美发机构销售未注册备案、擅自配制或来源不可追溯化妆品的违法违规行为进行整治。
本次专项整治工作分三个步骤:一是宣传动员阶段(2-4月份)。各单位对本辖区主流街区的美容美发机构集中开展调查摸底,掌握监管底数,建立监管档案,加强对经营主体的宣传教育,明确经营者主体责任;二是自查自纠阶段(5-6月份)。各单位向美容美发机构发放《广东省美容美发机构自查表》,由企业对照整治重点进行自查自纠,涉及违法违规行为的,应主动进行纠正,自行停业整改,在规定时间内将自查自纠情况表报县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三是专项检查阶段(7-10月份)。各单位对美容美发机构自查自纠情况组织专项检查,重点核查所经营产品是否合法、合格、来源可追溯。发现违法违规行为的,一律依法从严查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