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汕尾市人民政府
子女投靠父母入户
  • 2016-06-15 00:00
  • 来源: 本网讯
  • 发布机构:汕尾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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子女投靠父母入户

(一)审批条件
凡与父(母)分居两地的未成年子女或在校学生,均可申请投靠父(母)入户。
(二)需审核证明材料
1、申请人的书面报告;
2、子女和父、母的《户口簿》;
3、父、母的《居民身份证》、《结婚证》;
4、子女的《出生医学证明》或计生部门出具的权威证明;
5、属在校学生的由所在学校出具在校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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