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汕尾市人民政府
被判处徒刑、劳教人员已被注销户口,现刑满释放、解除劳教、假释、 保外就医人员入户
  • 2016-06-15 00:00
  • 来源: 本网讯
  • 发布机构:汕尾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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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审批条件
  2003年8月7日前被判处徒刑、被送劳教人员已经被注销户口现刑满释放、解除劳教、假释、保外就医人员回原籍入户。
  (二)需审核证明材料
  1、拟入户家庭的《户口簿》;
  2、《释放证明书》或《解除劳教证明书》,或假释、保外就医的有关法律文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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