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汕尾市人民政府
购房入户
  • 2016-06-15 00:00
  • 来源: 本网讯
  • 发布机构:汕尾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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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房入户

(一)审批条件
购买房产,持有《房产证》,可以申请购房入户。
(二)需审核证明材料
1、申请人的书面报告;
2、申请人的《居民身份证》、《户口簿》或原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的户籍证明;
3、户籍所在地派出所提供的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
4、户籍所在地的计生证明;
5、房产证明或购房合同、缴款收据、银行按揭;
6、侨汇购房的,需提供入户所在地侨务部门的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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