激发农村基层发展潜力
自“百县千镇万村高质量发展工程”实施以来,汕尾坚持向改革要动力,把制约农村发展的短板变成推动农村发展的潜力板,采取有效措施,纵深推进农村综合改革。
一是推进农村承包地改革,创新股份合作发展模式。加快农村承包地流转,推动农业适度规模经营,2023年上半年全市农村承包地经营权新增流转3289亩,累计流转90.4096万亩,流转率达65.47%。探索发展“股票田”等股份合作模式,推行农户以承包地经营权作价入股,村集体整合资源并统筹经营,农户以占股比例获取收益分红。全市各地在“股票田”发展模式的探索中均取得一定成效,且衍生出多种股份合作发展集体经济模式,如“股票宅”“股票树”等。
二是构建宅基地法治体系,稳慎推进全国宅改试点。今年,《汕尾市农村建房条例》正式实施,以更高的管理制度效力层次进一步规范农村宅基地和农村村民住宅建设申请审批程序,明确各级各部门职责权限。同时,制定印发《汕尾市农村宅基地和农村村民住宅建设管理实施细则》,为推动镇村两级规范审批农村建房工作提供政策依据与实操办法。至目前,全市累计审批宅基地1507宗,审批宅基地面积265.4536亩。稳慎推进陆河县农村宅基地管理制度改革试点,建立宅基地“1+1+N+3+1”管理机制,实现宅基地“全链条”数字化管理,审批宅基地1107宗,面积达208.25亩,其中84宗通过“线上”完成申请审批。支持陆河县探索开展农民资产授托代管融资,赋予宅基地使用权、承包地经营权等融资贷款功能,推动农村“房地一体”不动产权证授托代管融资67笔共计1084.83万元。
三是集体资产监管提质增效,规范农村产权交易行为。全面完成2022年度农村集体资产清查工作,进一步摸清集体资产底数,2022年底全市农村集体资产总额约为85.23亿元。印发《汕尾市农村集体资产监管提质增效行动方案》,整治农村集体资产管理不规范问题,共清理不规范集体经济合同1773宗。推动农村集体产权交易规范化管理,加快县级农村产权交易服务中心建设,推进市、县级农村产权交易服务平台升级改造和省、市、县产权交易信息系统的数据对接。2023年上半年全市农村集体“三资”交易390宗,成交额37936.22万元,其中资产资源类交易57宗,成交额1901.33万元,溢价16.2%;工程类交易333宗,成交额36034.89万元,降价1.32%,使用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授托代管融资13宗共202万元。
四是高位推动“破十”行动,加快集体经济高质量发展。增设市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市委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领导小组)新型农村集体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组,出台《汕尾市关于加快新型农村集体经济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坚持党建引领,强化政策扶持,明确“清零破十”“两个翻一番”的工作目标,探索发展特色种养型、综合服务型、优质物业型、稳健投资型等集体经济。开展集体经济“破十”行动,2023年上半年,全市消除集体经营性收入10万元以下的村集体45个,村级集体经营性收入在10万元以上的村集体占比达91.9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