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尾市卫生计生局行政审批(办事服务)承诺书
为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进一步优化行政服务环境,提高行政执行力的决策,遵循“便民、高效、公正、廉洁”的服务宗旨,确保我局卫生计生行政审批高效运转,汕尾市卫生计生局对社会公开作出如下承诺:
一、坚持“一个窗口对外”,实行行政审批(办事服务)事项集中在市政务中心窗口办理
落实“一个窗口对外,一站式服务,集中办结”制度,授权市政务中心窗口代表本局行使所有行政审批(办事服务)事项的受理、初审、协调和相对审批权,行使受理所有卫生计生行政审批(办事服务)事项,发放办结文书和许可证照;对需送回单位审批的项目,由该窗口负责办理。
二、明确责任,压缩审批时限,提高办事效率
根据国家有关卫生计生法律法规和规章,我局确定卫生计生行政审批(办事服务)项目,对审批项目确定责任办理人,压缩办事时限,提高办事效率。具体如下:
1、 公共场所选址和设计卫生审查:
窗口受理责任人:吴焕隆
现场卫生监督责任人:傅泽纯
卫生监测或评价责任人:叶丽娟
主管科室审批责任人:吴焕隆
主管领导审批:张文雅
承诺审批时限:15个工作日(法定20日)
2、 公共场所竣工验收:
窗口受理责任人:吴焕隆
现场卫生监督责任人:傅泽纯
卫生监测或评价责任人:叶丽娟
主管科室审批责任人:吴焕隆
主管领导审批:张文雅
承诺审批时限:15个工作日(法定20日)
3、 公共场所卫生许可:
窗口受理责任人:吴焕隆
现场卫生监督、从业人员培训责任人:傅泽纯
卫生监测或评价、健康体检责任人:叶丽娟
主管科室审批责任人:吴焕隆
主管领导审批:张文雅
承诺审批时限:15个工作日(法定20日)
4、 集中式供水单位卫生许可:
窗口受理责任人:吴焕隆
现场卫生监督、从业人员培训责任人:傅泽纯
卫生监测或评价、健康体检责任人:叶丽娟
主管科室审批责任人:吴焕隆
主管领导审批:张文雅
承诺审批时限:20个工作日(法定25日)
5、 放射诊疗许可:
窗口受理责任人:吴焕隆
现场审核、教育培训责任人:傅泽纯
卫生监测或评价、健康体检责任人:叶丽娟
放射诊疗设备防护性能检测责任人:叶丽娟
工作人员个人剂量监测、健康检查责任人:叶丽娟
放射防护、质量控制管理与检测责任人:叶丽娟
放射诊疗建设项目竣工验收(新建)责任人:傅泽纯
主管科室审批责任人:吴焕隆
主管领导审批:张文雅
承诺审批时限:20个工作日(法定25日)
6、 放射工作人员证:
窗口材料受理、审查责任人:吴焕隆
健康检查、职业健康监护和个人剂量监测责任人:叶丽娟
培训考核责任人:傅泽纯
主管科室审批责任人:吴焕隆
主管领导审批:张文雅
承诺审批时限:15个工作日(法定20日)
7、 新建、改建、扩建建设项目和技术改造、技术引进项目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审核(医疗机构):
窗口受理责任人:吴焕隆
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评价责任人:叶丽娟
主管科室审批责任人:吴焕隆
主管领导审批:张文雅
承诺审批时限:15个工作日(法定20日)
8、 医疗机构设置审批:
窗口受理责任人:吴焕隆
现场审查责任人:余玲
主管科室审批责任人:庄志民
主管领导审批:许晓文
承诺审批时限:20个工作日(法定30日)
9、 医疗机构执业许可:
窗口受理责任人:吴焕隆
现场审查责任人:余玲
主管科室审批责任人:庄志民
主管领导审批:许晓文
承诺审批时限:20个工作日(法定45日)
10、 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购用印鉴卡审批:
窗口受理责任人:吴焕隆
现场审查责任人:彭肖锋
主管科室审批责任人:庄志民
主管领导审批:许晓文
承诺审批时限:22个工作日(法定30日)
11、 母婴保健技术服务机构执业许可:
窗口受理责任人:吴焕隆
现场审查责任人:林建权
主管科室审批责任人:陈文华
主管领导审批:张文雅
承诺审批时限:45个工作日(法定60日)
12、 母婴保健技术服务服务人员资格许可:
窗口受理、资料审查责任人:吴焕隆
主管科室审批责任人:陈文华;
主管领导审批:张文雅
承诺审批时限:45个工作日(法定60日)。
13、 医师资格及注册执业许可:
窗口受理责任人:吴焕隆
资料审查责任人:余玲
主管科室审批责任人:庄志民
主管领导审批:许晓文
承诺审批时限:20个工作日(法定30日)
14、 外籍医师在华短期执业许可:
窗口受理责任人:吴焕隆
资料审查责任人:余玲
主管科室审批责任人:庄志民
主管领导审批:许晓文
承诺审批时限:20个工作日(法定30日)
15、 港澳台医师来内地短期行医核准
窗口受理责任人:吴焕隆
资料审查责任人:余玲
主管科室审批责任人:庄志民
主管领导审批:许晓文
承诺审批时限:20个工作日(法定30日)
三、优化服务措施
1、严格执行行政审批(办事服务)“首问负责制”、 “一次性告知制”、“限时办结制”、“过错责任追究制”等。
2、实行行政审批公开制度。我局将行政审批(办事服务)项目的办理流程、承诺时限、申报材料、收费依据、收费标准等内容印制成“办事明白卡”在政务中心窗口免费发放,同时在汕尾市党政信息网站、汕尾市网上办事大厅网站上公开,供办事人查阅,接受社会监督。
3、开辟绿色通道。(1)在公共卫生行政审批中合法降低卫生许可门槛,扩大我局行政审批(服务)绿色通道内容;(2)对持有再就业优惠证的服务对象,按政策减免收费,实施帮扶;(3)对服务对象在行政审批过程中,有过失违法行为,情节较轻的,实行首次不罚制。
四、强化监督投诉机制,建设勤廉机关
每半年由局监察室牵头,会同办公室、综合监督科、医政科、妇幼保健科对相关科室(窗口)承诺工作落实情况进行严格检查考核,并将考核结果纳于年度工作目标考核中。凡在实施行政审批(办事服务)过程中造成办件延期或被行政相对人投诉的科室和个人,要通报批评;情节严重的要按照有关法规给予处分,并在年度工作目标考核中扣除相应的分数,取消当年各种评先资格。对办事人投诉工作人员违纪违规的,一般问题要当场予以回复,较为复杂的,5日之内予以回复。
投诉电话:0660-3398369。
投诉受理部门:汕尾市卫生局纪委监察室(地址:市区腾飞路中段市卫生计生局办公楼四楼)
2014年3月3日